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規定和我校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崗 11人,實驗崗2人,管理崗4人。應聘者除應符合《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規定的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外,還應符合招聘崗位應聘條件,詳見《北京農學院2011年崗位需求計劃》(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只在以下信息平臺發布,其他平臺發布的與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均不保證其真實性。
1、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bjld.gov.cn/) /新聞中心/網上公告
2、北京農學院校網(http://www.bua.edu.cn/)/通知欄和校人事處網頁/人才招聘
3、中國教育在線(http://www.eol.cn/)/教師招聘/北京農學院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應聘者可通過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向設崗學院(部門)提交應聘材料,具體聯系方式見《北京農學院2011年崗位需求計劃》(附件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截止時間:2011年5月15日。
2、應聘提供材料
(1)填寫完整的《北京農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
(2)郵寄材料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初始學歷以來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科研成果、獲獎證書(證明)、科研立項、結題證書及其他能反映情況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應屆博士畢業生還應提供兩名導師的推薦信。電子郵件需提供前述材料的掃描件。面試時需提供原件。
3、資格審查
由設崗學院(部門)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人選,電話通知考試具體安排,不再另行發布公告。
(三)考試
管理崗位的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式綜合測試應聘人員的能力。
教師崗位的考試以面試為主,以試講的形式進行。根據招聘崗位的學科、專業要求,指定內容進行試講。面試工作小組針對應聘崗位的要求提出問題,應聘者當場答辯。
實驗員崗位的考試以相關實驗技能和儀器使用操作能力測試為主。
(四)確定人選
根據考試成績,并綜合應聘者的學科、專業學習背景和科研能力等,由設崗學院(部門)按相應崗位向學校推薦人選,推選人選數應大于相應崗位數。學校人事部門對推薦人選進行復審。學校進人工作領導小組聽取設崗學院(部門)招聘工作情況匯報,并對推薦 人選進行綜合評議,確定擬聘人選,由學校人事處通知擬聘人選本人。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2005〕1號)執行。體檢在北京農學院校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聘用資格。 (六)聘用
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在北京農學院校網(http://www.bua.edu.cn/)/通知欄公示7天,如無異議或雖有問題反映經查實后不影響聘用的,學校將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三、相關情況說明
(一)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規定,應聘者在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將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二)對不按時參加考試或體檢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考試或體檢須提前說明,征得組織者同意后,可單獨組織考試或體檢。
(三)因應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與我校簽訂接收意向,影響進人和聘用手續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本次招聘公布的空缺崗位全年有效,對于未能招聘到合適人選的空缺崗位會繼續組織招聘,直到招滿為止,崗位空缺情況在學校人事處網頁上公布。
(五)應聘咨詢和應聘材料提交,請與設崗單位(部門)聯系。未被聘用人員所提交的應聘材料不退還。
四、問題反映
主管部門:北京農學院人事處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鎮北農路7號 郵編:102206
聯系人:周老師 電話:010-80799383 郵箱:rsc@bac.edu.cn
附件:
1、《北京農學院2011年崗位需求計劃》
2、《北京農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
北京農學院人事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