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慶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延慶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延辦發〔2010〕25號),延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縣內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參加本次招聘的單位為延慶縣紀檢委等5個單位的下屬事業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1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規范;
2、具有北京市常住非農業戶口,人事檔案關系在北京;
2、身體健康;
3、符合用人單位規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考工作程序
(一)現場報名
報考者自行下載并完整填寫報名表(詳見附件2),粘貼近期免冠照片后,于2011年7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本人持報名表3張、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另交同版近期免冠照片2張等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到延慶縣人力社保局(高塔街53號)后院職業培訓學校三樓進行現場報名和初審。
報考者須本人親自到現場報名,在符合單位招考條件的前提下,每人可以同時報考一個納入規范管理事業單位崗位和一個未納入規范管理事業單位崗位。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
報考者需仔細查看各招考單位的招聘公告,符合報考條件的,經招考單位資格審核人簽字后,將報名表交到“信息錄入處”,換取《領取準考證憑條》。
(三)筆試
筆試分為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科目考試。參加招聘的人員須參加統一組織的公共科目考試;參加專業性較強崗位招聘的人員須參加相關行業的專業科目考試。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與專業科目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五)確定擬錄用人員
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核算總成績,確定擬錄取人員。有專業課考試的筆試成績按照公共科目成績占30%,專業科目成績占20%計算。
每個招聘崗位的擬錄用人員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
(六)體檢
招考單位確定擬錄用人員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七)政審、公示
由各招考單位負責對擬錄用人員進行政審,政審合格后,將擬錄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對于政審不合格者或通過公示反映出問題且查實的,不予錄用。
(八)聘用及辦理相關手續
對于體檢、政審、公示各個環節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用人單位為其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如有不合格者,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附件1:招聘崗位一覽表
附件2:報名表
延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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