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省永春縣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公告
1.國家任務招收、2011年及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畢業生、職業中專畢業生及計劃外自費生);2.根據“永政[2001]55號文件規定”,2001年11月以后到我縣企業就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3.本縣已就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本次招聘職位的,應在原單位工作滿5年以上,經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方能報考。 二、招考單位及名額:共涉及33個部門、單位,招聘110個職位180人。
三、報名:1.時間:7月12日-13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2.地點:永春人才市場(街心公園邊)。
其他未盡事項詳見縣政府及各鄉鎮政府政務公開欄的“公告”或泉州人事網( www.qzrs.gov.cn)、永春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 www.fjyc.gov.cn)。
中共永春縣委組織部 永 春 縣 人 事 局
2011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