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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泉州市豐澤區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7-13 06:3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2011年泉州市豐澤區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泉州市人事局《關于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和機關補充工勤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泉人綜【2007】74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組織領導
          區2011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同時成立豐澤區2011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設在區人事局),具體負責考試聘用日常事務。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國家任務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1年應屆及往屆未就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在職國家干部;
          (六)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豐澤區201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三、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共提供49個崗位招聘工作人員62名,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條件,詳見《豐澤區201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13日至7月19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址:豐澤區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人事局窗口(泉州市豐澤街建設大廈一樓)。
          3、應提供的證件:
          (1)報考人員應提供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職稱、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填寫報考登記表;須考取醫師執業資格的考生畢業專業帶方向、“()”、“*”以及五年專畢業的,需提供省教育廳、衛生廳同意畢業院校該年度設置本專業的批文。
          (2)在職人員(含人事代理對象)報名還應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有關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供證明,報考崗位代碼為01——09崗位的人員在進入面試程序后,在面試之前必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有關證明;報考崗位代碼為10——49崗位的人員在進入體檢程序后,在體檢之前必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有關證明。
          (3)報名費每人80元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
          (4)未就業的留學歸國人員報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批表》。
          (5)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以國內院校畢業生身份報考。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6)符合閩人發[2006]10號文件規定的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享有筆試加分待遇,對符合《關于組織開展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閩委辦[2006]73號)或《關于做好2007年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工作的通知》(團閩委聯[2007]7號)文件規定的高校畢業生享有加分待遇,報名對象如屬于以上情況的,在報名時應提供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筆試加分資格。
          4、注意事項:
          (1)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招考專業分類按《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設置。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任一學歷(位)報考;
          (3)報考人員應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持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或聘用資格的,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或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報考人員預留的電話號碼應準確無誤,因號碼錯誤無法聯系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4)報考人員如有特殊原因無法自己報名的,可委托親友代為報名;
          (5)外市生源畢業生報考,在專業符合崗位要求的情況下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
          (二)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區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組織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發給考生筆試準考證,審查不合格的退還報名費。如發現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報名和聘用資格。
          (三)準考證領取: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憑身份證于2011年8月2日-8月3日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代領人需提供本人和考生的身份證)。逾期未領取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五、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或只進行筆試的方式,崗位代碼為01——09的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崗位代碼為10——49的崗位只進行筆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報考崗位代碼為01——09的考生,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測驗,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報考區衛生系統及區計生局計生服務站,即崗位代碼為10——49的考生筆試科目為醫療基礎知識或護理知識(各職位考試內容詳見《豐澤區201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卷面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8月6日(星期六),上午考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測驗,考試時間為9:00--11:00;下午考試內容為醫療基礎知識或護理知識,考試時間為2:30--4:30。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未能提供上述證件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考生準考證應保留,以備面試時用)。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公布在豐澤區公眾信息網(http://www.qzfz.gov.cn)、泉州人事網(http://www.qzrs.gov.cn),并張貼在報名點的公告欄。
          5、筆試合格線:筆試滿分為100分,報考衛生系統專業技術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5分,其它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二)面試
          崗位代碼為01——09的崗位組織面試。
          1、按照每個崗位招考計劃數的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若參加考試人數與招聘職位比例達不到3∶1的崗位,則考生筆試成績應在60分以上方可參加面試;報考崗位只有1﹕1或低于1﹕1的考生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合計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形式的,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相加計算。
          六、考核、體檢和聘用
          (一)體檢:
          1、崗位代碼為01——09的崗位根據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按招考職位人數1:1確定體檢人選;崗位代碼為10——49的崗位根據合格線以上的筆試成績按招考職位人數1:1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對象公布以書面形式向體檢對象發出體檢通知書,同時通過電話、網絡等對外發布各職位的體檢對象名單。體檢不合格者(若因懷孕等身體原因導致無法完成體檢項目,無法得出體檢結論的亦視為體檢不合格)取消招聘資格,在進入該職位面試且合格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無需面試的職位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基礎上按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若無符合條件對象的,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考計劃。
          2、如果同一職位出現兩名及以上報考者成績相同,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按照下列七種優先條件依次確定體檢人選:
          ①學歷(職稱)高的;
          ②豐澤區戶籍或豐澤區生源;
          ③普通高校優秀畢業生;
          ④普通高校優秀學生干部;
          ⑤烈士子女;
          ⑥獨生子女;
          ⑦農村計生“二女”戶。
          如果均符合相同優先體檢條件或者均不符合優先體檢條件的,則加試一場面試或筆試,按加試的面試或筆試成績排列。
          3.體檢標準: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2010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一周內申請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4、體檢時間:時間及體檢單位另行通知。
          (二)考核:
          1、區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從體檢合格者中確定考核對象。
          2、考核對象須在接到調檔函之日起30日內,將其個人檔案按機要渠道寄至區人事局,并將綜治證明和計生證明送達區人事局,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因報考人員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職位空缺的,原則上在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分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無需面試的職位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基礎上按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三)聘用
          擬聘用人選分別在

          豐澤區公眾信息網、泉州人事網公示7天。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聘用手續。辦理聘用手續時,對有關學歷證書、報到證等原件進行復核,不能提交驗證的,取消聘用手續。從區人事局發出聘用通知起20天內必須報到,逾期未報到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報考人員一經聘用,須在聘用單位服務滿3年后方可流動或辭職,未滿3年要求流動或辭職的,需經過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七、其他事項
          (一)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經區2011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二)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專業)工作經驗”,報考者須提供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或聘用(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的崗位證明等有效憑證。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工作經驗”。
          (三)報考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報考崗位要求為“或具有同等學歷的在職國家正式干部”的是指與招考崗位相一致的學歷。
          (四)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中“××類”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招聘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準予報考。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任一學歷(位)報考。
          (五)報考者資格條件、相關資歷計算、相關證件的取得,截止時間為2011年7月31日。2011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取消聘用資格。
          (六)2011年7月18日前常住戶口在我省的報考者,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1年應屆畢業生,均視為本省報考者;招考范圍限在“本設區市”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考生條件。
          (七)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有關考務費用。此類報考人員應于報名當天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特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報名現場辦理減免報名費用手續。
          (八)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
          (九)考生所提供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
          (十)考試、考核、體檢等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十一)本簡章由區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豐澤區2011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1年7月7日
          報名手續等有關具體問題咨詢:豐澤區人事局,聯系電話:0595-22506082;0595-2250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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