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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公務員局招聘市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通告

          時間:2011-07-13 06:42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泉州市公務員局招聘市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通告
          根據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泉州市人事局《關于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和機關補充工勤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現將考試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7名,具體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條件,詳見《泉州市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報考人員可直接通過泉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qzks.com)的“在線報
          名”欄目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繳費:報考人員于7月20日至7月
          25日17:00登錄上述網站,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規格200K以下的彩色數碼證件照片,報名系統于7月25日17時30分關閉。
           
          報考者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所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實,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網上報名考生的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從7月21日起至7月26日11:30止。報名人員可于資格審查期間由考生通道登錄查詢本人資格審查結果。
          進入面試、考核階段時,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政府人事部門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三)繳費:報考人員可于提交個人信息后或資格初審合格后,通過網上銀行(建設銀行龍卡)繳納報名費80元(考生應在報名前事先辦理好網上支付卡,具體業務可向建設銀行客戶服務熱線95533咨詢),繳費時間截止至7月26日17∶30。
          未通過資格初審或招聘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比例未達到開考條件而取消的,網銀將在半個月內退還該崗位報考者已繳納的報名費。
          (四)下載準考證: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并成功繳納報名費后,于8月3日至8月5日登錄上述報考網站,由考生通道登錄自行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四、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科目:考生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測驗(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
          卷面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時間:8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三)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未能提供上述證件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考生準考證應保留,以備面試時用)。
          (四)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可于筆試結束5個工作日后登錄泉州人事網或泉州人事考試網查詢。
          (五)面試:筆試面試分值比例詳見《泉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面試工作有關要求:
          1.按照每個崗位招考計劃數的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若參加考試人數與招聘職位比例達不到3∶1的崗位,則考生筆試成績應在60分以上方可參加面試;報考崗位只有11或低于11的考生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進入面試的考生應事先提供下列材料供資格審核:
          (1)未就業的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證(成人教育者外)原件及復印件。
          (2)在職人員(含人事代理對象)報考時應提供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籍證明)、所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有關證明。
          (3)未就業的留學歸國人員報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批表》。
          (4)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以國內院校畢業生身份報考。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六)總成績合計:按《泉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標明的比例計算。
          五、考核、體檢和聘用
          (一)體檢:1.體檢對象的確定: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若同崗位有2個及以上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時,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由招聘單位加試一場面試或筆試,按加試的面試或筆試成績排列。<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執行。招考機關或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3、體檢的組織: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從考試合格的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若無符合條件對象的,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考計劃。2.體檢標準:按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2010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部《關于修訂
          (二)考核: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對體檢合格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三)決定聘用人選:各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筆試或筆試、面試總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人事網公示7天。擬聘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經政府人事部門核準后,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確定人事關系。
          六、其他事項
          (一)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主管部門,商政府人事部門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二)筆試成績公布前,將為符合加分條件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審核辦理加分事宜。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應在筆試前向市公務員局流動開發科提供相關有效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三)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專業)工作經驗”,報考者須提供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或聘用(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的崗位證明等有效憑證。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工作經驗”。
          (四)報考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
          (五)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中“××類”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招聘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準予報考。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任一學歷(位)報考。
          六)報考者資格條件、相關資歷計算、相關證件的取得,截止時間為2011年7月31日。2011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碩士、博士學位延長至2011年10月31日),取消聘用資格。
          (七)報名前常住戶口在我省的報考者,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1年應屆畢業生,均視為本省報考者;招考范圍限在“本設區市”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考生條件。
          (八) 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有關考務費用。此類報考人員應先在網上繳納報名費,再于筆試當天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特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部 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考點主考室現場辦理減免報名費用手續。
          (九)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
          (十)考生所提供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
          (十一)考試、考核、體檢等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政策咨詢、技術和考務方面的有關問題可從泉州人事網、泉州人事考試網的考生咨詢欄目進行咨詢,也可采取電話形式咨詢。
          報名手續等有關具體問題咨詢: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0595-22115511;
          招聘工作政策咨詢:市公務員局流動開發科,聯系電話:0595- 22199898 22112393 22119493。
          監督電話:0595-22117653   22117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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