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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龍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及下屬單位遴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8-08 06:02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2011年龍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及下屬單位遴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組建工作,確保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構盡快運轉,急需補充工作人員,根據中共龍巖市委辦公室、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中共龍巖市委組織部、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龍巖市人事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暫行辦法》(巖委辦[2010]77號)和《龍巖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遴選、公開招聘試行辦法》(巖委組通[2010]75號)的規定,經研究決定,龍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及下屬單位2011年公開遴選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招聘職位
          本次公開遴選招聘職位為龍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及下屬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公開遴選89人、公開招聘3人,共92人。在公開遴選89人中,龍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機關科員2人,下屬執法大隊副大隊長4人(具體為:直屬一大隊、龍門、紅坊、東肖),科員80人(具體為:直屬大隊、中城、東城、南城、西城、北城、東肖、紅坊、龍門、曹溪、西陂、鐵山等執法大隊),龍巖市城市管理監控指揮中心3人。公開遴選招聘的職位、人數及職位資格條件,請登錄“龍巖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網”(http://www.lygw.gov.cn/gklx)或“中國龍巖”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ongyan.gov.cn)、“龍巖人才網”(http://www.lyrcw.com)、“龍巖人事網”(http://www.lyrcw.com/lyrsw),詳見《龍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及下屬單位2011年公開遴選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資格條件,所有報考者的畢業證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1年8月5日前取得。
          (五)年齡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1970年8月5日至1993年8月4日期間出生),各職位的具體年齡要求,以《龍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及下屬單位2011年公開遴選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六)遴選招聘范圍為“全市”的,其確認報考者條件為:①籍貫屬龍巖市轄區內的往屆畢業生;②龍巖生源在市外高校就讀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③市外生源在龍巖市內高校就讀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
          (七)具備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參加公開遴選招聘的在職報考者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屬縣(市、區)的,按干部管理權限還應征得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報考者網上報名時應同時將現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電傳用人單位備案,領取準考證時需提交證明原件。
          2、招考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是指:具有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各類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在軍隊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及寒暑假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1年8月為截止時間。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在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4、各職位錄(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若在規定的報考時間內,比例不足1:3的,可相應減少該職位擬錄(聘)計劃人數,招考職位不能開考的報名者可根據實際情況,按自愿的原則進行調劑。
          三、公開遴選招聘范圍

          一)公開遴選。從在編在職的公務員或已經批準登記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中遴選。

          (二)公開招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四、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均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報考人員應在2011年8月5日8:00到8月19日24:00,登錄“龍巖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網”(http://www.lygw.gov.cn/gklx)或通過“中國龍巖”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ongyan.gov.cn)進行報名。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職位,在線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及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色證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規格100KB以下)。
          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報名資格初審。由用人單位對網上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查。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三)查詢報名結果。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后5個工作日之內,登錄“龍巖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
          (四)領取準考證。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報名者,請于2011年8月29日8:00—9月3日18: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用人單位領取筆試準考證,同時每人繳納80元報名費。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愿放棄。
          五、考試
          本次公開遴選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對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方法的掌握及運用。屬公開遴選的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滿分100分;屬公開招聘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
          (1)公開遴選:9月4日上午9:00-11:30。
          (2)公開招聘:9月4日上午9:00-11:30。
          具體筆試時間、地點、科目、考室、考號及應試須知等事項,請查看準考證。
          3、成績查詢。筆試成績的最低合格線由龍巖市組織人事部門統一劃定,報考者可在2011年9月15日后登錄“龍巖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網”查詢。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各職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
          2、面試時間。擬定于2011年9月下旬進行面試,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名單和面試時間、地點將在“龍巖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網”、“中國龍巖”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同時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進入面試報考者,在面試開始前3天,攜帶有關證件,按干部管理權限到龍巖市組織人事部門復審。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確認其網上報名時填報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4、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面試前兩天下午6:00之前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5、面試前,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面試的,經龍巖市組織人事部門確認同意后,在報考該職位且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自愿放棄面試。未提出書面申請而放棄面試的空缺職位名額,不予遞補。
          6、面試內容。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三)考試成績計算
          1、總成績按筆試分、面試分合成,分別占60%、40%的比例綜合計分。
          2、各職位錄(聘)用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比例出現1:1情況的,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面試成績未達到規定要求的,該職位取消遴選或招聘。
          3、同一職位的報考者總成績相同時,名次排列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上述辦法不能區分總成績名次的,經龍巖市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另行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的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
          4、對在設區的市以上的農村基層服務項目計劃,當年服務期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以及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等參加公開招聘的報考者,符合閩人發〔2006〕10號等文件加分政策的,依據相關加分政策進行加分,并將所加分數計入筆試原始分成績。加分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應在領取筆試準考證時,按干部管理權限交到龍巖市組織人事部門。
          六、體檢
          根據總成績,按各職位遴選或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體檢由龍巖市組織人事部門組織。
          參加公開招聘的在職人員,報名時未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最遲應于體檢合格后、擬定錄(聘)用人選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錄(聘)用資格。
          報考者或用人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考察
          確定考察對象。從體檢合格的人員中,按本職位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采取定性分析,考察不計分值。
          考察工作由龍巖市組織人事部門負責指導,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用人單位應根據《龍巖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遴選招聘試行辦法》規定的要求、程序組織考察。
          八、擬定錄(聘)用人選
          綜合報考者的總成績、體檢、考察等情況,用人單位結合有關職位需求,研究確定擬錄(聘)用人選,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報中共龍巖市委組織部、龍巖市人事局審核。在審核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或錄(聘)用條件的,可取消錄(聘)用資格。
          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而造成遴選或招聘職位空缺的,原則上用人單位應從報考該職位面試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因特殊原因用人單位不要求遞補的,應提出不符合遞補的理由,并報龍巖市組織人事部門同意。
          九、公示
          擬定人選在“龍巖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網”、“中國龍巖”政府門戶網站及擬錄取人選所在單位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十、辦理手續
          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或有反映經調查核實不影響其錄用或聘用的,用人單位正式辦理錄用或聘用手續。
          被確定錄(聘)用的人員應在龍巖市組織人事部門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
          十一、咨詢監督
          (一)政策咨詢、技術和考務方面的有關問題可查詢龍巖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網。咨詢電話:0597-2313850(組織),0597-3293326(人事)。電話咨詢服務時間為2011年8月5日至9月2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監督電話。中共龍巖市委組織部:0597-12380;龍巖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市人事局紀檢組、監察室:0597-3293329;舉報網站:www.fj12380.gov.cn/ly;監督電話服務時間與電話咨詢服務時間相同。
          十二、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遴選招聘工作人員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請報考者登錄“龍巖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網”查閱。
          2、報考者應對本人網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或招聘資格。
          3、報考者不得報考遴選或招聘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職位。
          4、“龍巖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網”是本次公開遴選招聘主管機關與報考者的主要聯系渠道,請報考者注意經常登陸本網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試信息。
          5、在本次公開遴選招聘過程中,報考者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五年內不得參加遴選或招聘、取消錄取資格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及考生,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6、本次考試龍巖市組織人事部門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復習范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本公告由中共龍巖市委組織部、龍巖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中共龍巖市委組織部
          龍巖市人事局
          201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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