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閩政[2011]33號)和省農業廳、省公務員局、省委編辦、省財政廳印發的《2011年招聘500名農業院校畢業生充實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工作方案的通知》(閩農科教〔2011〕169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縣招聘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工作主動性
招聘農業院校畢業生充實到基層農技推廣機構,是今年省政府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和加強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采取的一項重要舉措,是關系社會和諧穩定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是發展現代農業和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迫切需要。農業、機構編制、人事和財政等主管部門要深刻認識新形勢下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各項工作落實,確保完成招聘任務。
二、明確工作任務,落實政策措施
(一)招聘任務:2011年縣級農業機構擬完成招聘2名農業院校畢業生。
(二)招聘組織:招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根據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農業推廣機構根據空編情況,制定并公布招聘方案,做好組織報名、筆試、面試、考核和體檢等相關工作。招聘方案報縣人事局、縣編辦、南平市農業局、南平市公務員局、南平市委編辦備案。
(三)招聘崗位:縣農業局經營管理站、縣畜牧水產局畜牧站擬各招聘1名農業院校畢業生(擬招聘崗位要求見附件)。
(五)考試與聘用:具體招聘工作按照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進行,針對本次招聘基層農技崗位的特殊性,補充規定如下:
1.當招聘崗位報名人數不足3人時,準予開考。考生筆試成績合格并經招聘考核領導小組考核合格的,在計劃內擇優聘用;
2.根據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閩人發〔2009〕221號)文件精神,參加服務基層項目(主要包括福建省級和設區市級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生,筆試總分加5分;
3.碩士以上學歷畢業生報名招聘的,可免于參加統一招考,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直接考核擇優聘用。
(六)進度安排.
1.8月10日前,縣農業局、縣畜牧局根據農技推廣機構招聘需求摸底情況,會同人事、機構編制等部門制定招聘方案,報縣委、縣政府核準后,在順昌縣人事局、順昌縣農業局網站上公布招聘信息。
3.8月底前完成招聘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4.9月底前組織招聘筆試、并將筆試結果在順昌縣人事局網站、農業局信息網站上進行公示。
5、10月底前完成招聘面試、錄用工作,并將招聘結果報南平市農業局、南平市公務員管理局、南平市委編辦。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任務完成
為保證我縣2011年招聘農業院校畢業生充實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工作按照省、市進度要求順利完成,縣人事局、編辦、財政局、農業局、畜牧水產局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導和部署招聘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招聘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李日真(縣人事局局長)
副組長:陳天財(縣農業局局長)
高林財(縣畜牧水產局長)
成員:廖金生(縣人事局副局長)
陳旭(縣財政局副局長)
趙木松(縣農業局副局長)
毛達著(縣畜牧水產副局長)
鄧家順(縣農業局副主任科員)
張旭(縣編辦綜合股股長)
陳有財(縣農業局科教站站長)
唐秀玉(縣畜牧水產局辦公室主任)
附件:縣農業局畜牧水產局事業單位申請擬招聘崗位
順昌縣人事局順昌縣編辦順昌縣財政局
順昌縣農業局順昌縣畜牧獸醫水產局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附件:
縣農業局、縣畜牧水產局事業單位申請擬招聘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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