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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貴州省晴隆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4-22 11:1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制度,進一步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素質,根據事業單位新增人員有關文件規定,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2011年我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84名(詳見《2011年晴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簡章。
          一、公開招聘的原則
          1.堅持控編補員的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3.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由晴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以下簡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
          4.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12月31日前出生)30周歲以
          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2011年晴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①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縣差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報考);
          ②現役軍人;
          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辭退公職的人員;
          ④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原則上考生須本人親自前往報名,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報名。
          報名時間:2011年5月9日—5月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晴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大院內)。
          (二)報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書(2011年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考生根據所報崗位,按要求填寫《2011年晴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二,以下簡稱《報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一個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由縣招聘領導小組對該崗位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調整或取消計劃在筆試前面向社會公告。因調整或取消招聘計劃,不能報考的,經本人同意,且符合其它崗位報名條件的,可在5個工作日內,改報其它崗位。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各招聘單位負責。按照《招聘簡章》和考生填寫的《報名表》,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并簽名,加蓋單位公章后,由晴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核。經審查、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予報名。經審查、復核通過的考生,按每人100元繳納考務費。《準考證》于2011年5月25日—5月27日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考務費憑據領取。
          五、加分照顧政策
          1.加分政策
          本次招聘中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2分(加分在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進行,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①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
          ②至2011年12月31日在晴隆縣服務一年以上,并經服務單位考核合格的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到村任職大學生;
          ③少數民族考生;
          ④父母雙方均系本縣農業戶口的獨生子女、二女結扎戶子女;
          2.加分確認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在報名時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①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須提供縣級以上表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②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提供團縣委出具的書面證明;“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到村任職大學生須提供縣引導辦出具的書面證明;并注明畢業學校、服務單位和服務時間。
          ③少數民族考生須提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④農業戶口的獨生子女、二女結扎戶子女須提供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的書面證明。
          ⑤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除加蓋單位公章外,須由經辦人員簽字。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2011年晴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中相應的欄目打“√”,經審核后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名單,在筆試前統一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六、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
          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準考證》才
          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科目:
          1.報考教師崗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本崗
          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其中:報考小學教師不限專業崗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語文、數學合卷》,報考政史專業教師崗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政治、歷史合卷》。
          2.報考其他崗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為2011年5月29日。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總分各為150分)
          下午14:30——17:00《專業知識》或《公共基礎知識》(總分各為150分)
          報考教師崗位的:《專業知識》(含合卷學科)占筆試成績的6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筆試成績的40%。
          報考其他崗位的:《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的6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筆試成績的40%。
          (二)面試
          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本次招聘統一劃定最低分數線120分(折算前總成績、不含加分)。筆試結束后,進入最低分數線的,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按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如所確定進入面試對象與所招聘計劃數達不到2:1比例的崗位,
          由縣招聘辦取消或調整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因計劃調整或取消的人
          員,其面試資格同時取消,并向社會公告。
          如遇某崗位(或學科)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
          同時參加面試。面試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具體面試方案、時間另行通知。
          (三)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筆試、面試、綜合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
          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本崗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本崗位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如遇同一崗位進入體檢人員末位考生綜合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體檢。如遇某崗位體檢合格人員達不到計劃招聘數的,按該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可在體檢結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內提出復檢申請,超過時限的復檢申請不予受理。
          體檢(復檢)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統一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復檢)所需的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考察工作的指導和檢查(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考核的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考
          察其現實綜合表現和學籍檔案。考察工作堅持全面、客觀、公正。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
          (一)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
          持一致;
          (二)有犯罪記錄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司法機關確定為
          犯罪嫌疑人;
          (三)沒有考核依據(畢業生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四)發現有其它較嚴重疾病的;
          (五)其它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況。
          考察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人數,從該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考察。
          九、聘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其聘用的,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聘用;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又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聘用審批工作結束后,不再開展遞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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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崗位綜合統一招聘的,其聘用崗位的確定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對照招聘崗位排名順序依次確定,不服從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含試用期),期間不予調整聘用崗位。
          新聘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紀律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
          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制度,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實行回避制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規行為。如有違紀情況發生,考生違反招聘規定和紀律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人員,三年內不得報考,并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1年晴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9-7611925
          監督電話:0859-7610115、7610583
           
           
          附件一:《2011年晴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附件二:《2011年晴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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