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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貴州師范大學新增人員招聘方案

          時間:2011-05-11 01:00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精神,結合實際,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特制定學校2011年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根據工作需要,2011年擬公開招聘新增人員220名,其中高校教師和科研人員144名,教學輔助人員14名,學生專職輔導員25名,附屬中學教師10名,管理人員27名。
          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見《貴州師范大學2011年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崗位及要求一覽表》(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二、招聘條件
          報名參加我校2011年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二)熱愛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應聘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四)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1、應聘人員在大學本科及研究生期間均為全日制畢業生(對應聘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除外),并同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2、應聘高校教師、科研人員和中學教師崗位的,本科所學專業應與攻讀碩士的學科(專業)應相近(有特殊說明的除外)。
          (六)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當日。
          (七)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八)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它具體資格和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1)現場報名:
          2011年5月14日至5月15日在貴州省人才市場(貴陽市毓秀路18號)報名;
          2011年5月16日至5月18日在貴州師范大學人事處(報名點設在貴州師范大學寶山校區辦公大樓前)報名。
          現場報名需填寫《貴州師范大學2011年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四),提交相關材料。
          2)網上報名:2011年5月14日至5月18日可直接登錄貴州師范大學人力資源網(http://rsc.gznu.edu.cn/),在網上按要求進行報名,提交相關信息。
          2.材料要求:
          現場報名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個人簡歷及自薦信;
          2)身份證,大學本科及研究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3)具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應聘人員,須分別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
          5)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應聘人員屬機關事業單位的由人事部門出具證明,其他單位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
          6)應聘學生專職輔導員和需中共黨員要求的崗位,應提供組織部門出具的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證明。應聘無專業限制的學生專職輔導員崗位的,還需學生干部管理部門出具的擔任主要學生干部的證明。本方案要求的主要學生干部是指:
          ①本科期間擔任正副班長、正副團支部書記;
          ②本科期間擔任校院系團總支書記、副書記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
          ③本科期間擔任校院系學生會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
          ④研究生期間擔任校院系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
          7)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按備注欄的要求提供。
          3.報名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職位。
          2)報名時應由應聘人員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對相關信息負責。
          若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3)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必須在領取準考證時,按現場報名的要求提供所需的全部材料。
          4.應聘人員每人交報名費90元(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專業技術職務的應聘人員免交報名費)。
          (二)資格審查
          由貴州師范大學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報名資格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初審。初審不合格的不予報名,初審合格的人員名單分別在貴州人事人才網和貴州師范大學人力資源網上公布。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公開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三)筆試
          單個崗位初審合格人數與本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比例未達到3:1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但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按招聘崗位分類進行。高校教師、教學輔助人員、中學教師和有專業要求的輔導員崗位的筆試內容包括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兩個部分,分別占筆試成績的40%和60%;無專業限制的學生專職輔導員、管理人員崗位的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測試。筆試內容不指定參考用書。
          應聘人員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不參加筆試,直接參加面試和考察(考核)。
          筆試成績分別在貴州人事人才網和貴州師范大學人力資源網上公布。
          (四)面試
          1、筆試結束后,學校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各崗位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各崗位數與筆試人數的比例未達到1:3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進入面試環節。
          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分別在貴州人事人才網和貴州師范大學人力資源網上公布。
          2、學生專職輔導員和管理人員的面試主要測試其思維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崗位適應性;專業技術人員的面試主要測試業務能力、實踐能力和崗位適應性(高校教師和中學教師崗位面試須有試講環節)。
          3、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按40%和60%進行積分計算總成績。各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的比例達到1:3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名單;各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的比例未達到1:3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并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環節。
          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為其總成績。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學校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根據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遞補體檢人員。同一職位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列為體檢對象。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人事廳、衛生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黔人發〔2005〕4號)的規定執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察(考核)
          1、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貴州師范大學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其應聘資格、條件等進行復查,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廉潔自律等情況組織考察(考核)。
          2、在考察(考核)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考核)不合格,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定后,取消擬聘用資格:
          1)現役軍人及未畢業的在校學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在近三年的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評定過“不合格”等次的人員。
          4)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5)在應聘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信息或隱瞞有關情況的;
          6)有關政策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若出現考察(考核)不合格的,根據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依次遞補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
          (七)公示招聘結果
          經考察考核,分別在貴州人事人才網和貴州師范大學人力資源網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進入公示環節后如出現某崗位擬聘人員空缺,不再遞補。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人事處按規定辦理審批及聘用手續。
          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時,擬聘用人員須提供下列材料:
          1、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報到證原件;
          2、大學本科及研究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學歷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填寫《貴州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
          4、各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例如中共黨員證明、主要學生干部證明、相關職稱任職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
          應聘人員在2011年9月30日前未能按要求提供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要求的所需全部材料的,學校有權取消該擬聘人員的聘用資格。
           
          四、有關說明
          (一)2011年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工作在校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公開招聘工作,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三)貴州師范大學2011年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工作聯系電話:0851-6702003、0851-6702012
          五、未盡事宜,由貴州師范大學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定。
           
          附表:
           
           
           
          貴州師范大學
           二〇一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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