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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貴州省鳳岡縣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簡章

          時間:2011-05-14 14:40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專業技術人才結構,保證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素質,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以及《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縣事業單位2011年新增人員計劃,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特制定鳳岡縣2011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發布招聘簡章、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核(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具體崗位詳見《鳳岡縣2011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后)。
          三、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本市戶籍或本市生源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戶籍不限(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上級統一選派在我縣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品行端正;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5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要求見《鳳岡縣2010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后)。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本縣機關事業單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編在職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4、截止2011年5月1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其他人員。
              四、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鳳岡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考辦)負責組織,資格審查由招考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24—26日
              2、報名地點:鳳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4、報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11年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限戶籍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報考還須持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并且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寫《報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表》,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面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嚴重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符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該崗位計劃招聘數比例(即開考比例)低于3:1的,則對該崗位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并能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筆試的,計入開考比例,其各項成績均按“0”分計算。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在鳳岡縣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布。報考人員原報考的崗位被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參加考試,若本人不同意調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崗位條件的,退還其報名費。
              (二)資格審查
              報 名工作人員根據本《招考簡章》要求,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資格審查人員在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上簽署“同意報名”意見;若因資格審查不嚴或失誤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報考人員報名時按每人150元繳納報名費。
              (三)準考證發放
          報考人員由招考辦核發準考證。報考人員請于2011年6月9—10日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報名費憑據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命題、制卷、閱卷,縣人事部門負責組織考試工作。
          筆試科目為:管理崗位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兩部分合卷);專業技術崗位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兩部分合卷)。綜合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專業知識分別按百分制計算。
          1、綜合知識考試范圍主要包括:政治理論與政策、法律基礎知識、事業單位基礎知識、職業道德、科技常識、人文歷史常識、時事政治、基本國情、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識。
          2、專業知識考試的范圍主要包括:本行業主要法律法規,本崗位必須掌握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
          3、筆試時間為2011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由招考辦具體實施。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未參加筆試的考生不列入資格復審對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經復審符合招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由負責資格復審的同志簽署意見。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該崗位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和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專業技能測試)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進入面試環節,招考計劃數與進入面試環節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招考崗位調減或取消。
          面試由招考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制訂具體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方案,并在鳳岡縣政府網上予以公布。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方式、現場答辯方式或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1、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員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如遇某崗位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員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
          2、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準考證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
          3、縣紀檢監察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整個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過程實行監督。
          4、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結束后,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報考人員進入下一環節。
          (二)總成績計算
          管理崗位總成績=[(綜合知識)5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或專業知識)50%]60%+面試40%
          專業技術崗位總成績=[(綜合知識)30%+專業知識70%]60%+面試40%
          筆試、面試、總成績的計算結果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試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和總成績以及是否列入體檢對象等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鳳岡縣政府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
          八、體檢
          體 檢根據崗位招考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必須在招考辦指定的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 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國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可從其規定。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即將體檢不合格的項目告知體檢不合格人員。初次確認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招考辦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
          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體檢時間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九、考核(政審)
          考核(政審)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考核(政審)應當組成考核(政審)組,考核(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核(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政審)材料。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政審)對象, 考核(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被考核(政審)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核(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考核(政審)不合格,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報經招考辦審定,取消該報考人員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一)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記錄或嚴重違法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三)近三年在我縣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四)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現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五)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七)截止到2011年 8月15日未能提交招考崗位所需學歷證書、學籍檔案材料的人員;
          (八)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九)按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況。
          對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人員被取消資格后,按照程序一次性遞補人員進入下一環節的操作;遞補人員再有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的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十、公示
          經 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招考辦在鳳岡縣政府網站上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十一、聘用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按規定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上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按照崗位簽訂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機關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的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
              對 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報考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考。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三、本招考簡章由鳳岡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出現重大爭議事項,送請市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咨詢電話:0852—5220388(人事部門)
          監督電話:0852--5221942(紀檢部門)
          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www.zyrs.gov.cn
          鳳岡縣政府網網址:www.gzfenggang.gov.cn
            
          附件:
          鳳岡縣2011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附件 [RAR格式]
          鳳岡縣2011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職位表附件 [RAR格式]   
           
           
          鳳岡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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