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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6-24 10:03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 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以及《黔東南州事業單 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州人發〔2006〕10號)規定,經黔東南州人民政府批準,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5名專業技術人員,為作好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招聘的范圍和對象為: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條件(詳見附件)。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相關文件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①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②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③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④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報名時止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⑤2008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⑥2006年1月1日以來招考到我州機關和參公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⑦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方法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由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共同組織及管理,具體工作由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組成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11日-- 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現場報名地點: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地址:凱里市紅洲路51號)
              聯 系 人:李老師   龍老師
              聯系電話:0855-2100300
              五、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2、報名時考生須提供的主要證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原件(2011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 習成績單;國外學歷還須提供教育部認證材料),學位證原件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同時交復印件一份);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需提供 服務地所在縣級及以上“引導辦”(“項目辦”)同意報考證明。
              3、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填寫《黔東南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報考者應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聘用資格。
              六、考試
              考試方式將根據考生的報名情況確定,主要采取筆試與說課能力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和說課能力測試分值各為100分。筆試成績占40%,說課能力測試成績占60%。
          筆試結束后,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考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說課能力測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說課能力測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說課能力測試。
              筆試與說課能力測試主要測查其專業知識能力、教育教學能力、政治思想素質與綜合分析判斷能力、邏輯思維與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與應變等能力。總分為100分。成績計算:總分=筆試成績×40% + 說課能力測試成績×60%。其中:
              1、招聘崗位所需學歷條件為專科和本科起點的,本崗位招聘職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比例及以上的,采取筆試與說課能力測試相結合辦法進行,擇優聘用。達不到1:3比例的,取消或減少相應招考職位。
              2、招聘崗位所需學歷條件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招聘職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比例及以上的,采取筆試與說課能力測試相結合辦法進行;本崗位招聘職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 2以內的只進行說課能力測試,分值100分;
              3、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2011年7月20日— 22日在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費憑據領取。
              4、考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準考證》進入考場。
              七、體檢
              體檢對象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依次確定。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出現缺額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進行說課能力測試的考生,說課能力測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入闈體檢,達不到的,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
              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說課能力測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說課能力測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說課能力測試,以說課能力測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本次體檢項目和標準比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按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 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由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統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復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和復查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和復查醫生注明情況,視為認可體檢考生檢查和復查結果。體檢結束后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不合格者或放棄體檢的不列入考察對象,其職位按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統一組織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核方式嚴格按《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考核的規定進行。
              考核中發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辦理相關手續:
              ①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②在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③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④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⑤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1年 7月11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⑥截止到2011年 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⑦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20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的;
              ⑧2008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⑨2006年1月1日以來招考到我州機關和參公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⑩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如遇考核不合格或放棄考核的,其缺額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
              擬招聘人員由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在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站及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校園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十、聘用審批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事業單位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審批表》(一式3份),并附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聘用單位主管部門審查,再按規定程序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聘用單位擬聘用人員,經人社部門審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的,按本《簡章》規定程序,從報考該職位考生中依次遞補,參加說課能力測試考生全部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不再遞補。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黔府辦發[2003]73號和黔人發[2007]9號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屬正式干部的,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程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錄(聘)用(勞動)合同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合同關系。
              聘用人員應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到我州直屬事業單位工作的畢業生,按政策規定實行見習期制度,見習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見習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見習期),三年內不得參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調動等事宜。
              同時考取幾個單位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選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到具體單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調動)到其他單位。
           

              十一、紀律
              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個招聘過程由各業務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邀請紀檢監察部門的有關人員全程監督。考生若發現影響公平、公正的行為可直接向我州紀檢監察部門反映。
              十二、未盡事宜由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商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
              十三、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責任主體。
              咨詢電話:0855-2100300     監督電話:0855-2100306
             
                                           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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