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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貴州省松桃苗族自治縣招聘教師公告

          時間:2011-07-19 07:42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2011貴州省松桃苗族自治縣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規范、公正的用人制度,優化教育隊伍結構,把好教師入口關,保證教師的基本素質,鞏固提高我縣義務教育階段成果,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35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有序推進,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多渠道引進合格教師,逐步解決我縣師資緊缺的問 題,努力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全面提高我縣教育教學質量。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按需設崗,優化結構,提高整體素質的原則;
              3、堅持教師資格和學科專業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筆試、面試、考核和試用相結合的原則。
             二、崗位設置     (一)幼兒教師崗位50個、小學教師崗位200個、高中教師崗位100個。
              (二)各專業崗位設置情況見附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高中教師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往屆二類本科并獲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
              (2)“211”工程院校并獲得學士學位畢業生或研究生。
              2、小學教師
              (1)我縣未就業且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2010年7月統計在冊的小學臨時代課人員(以下簡稱“臨時代課教師”)。
              3、幼兒教師
              我縣未就業且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幼師專業的大中專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
           

              2、身體健康,儀表端莊。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
              4、大中專畢業生年齡30歲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符合招聘條件的臨時代課教師年齡不限。
              5、父母戶籍在松桃或本人戶籍2010年12月31日前在我縣登記入戶的,方能報考小學、幼兒教師崗位;
              6、取得初、高中教師資格證可報考小學教師相對應學科專業或普師專業;
              7、報考幼兒教師的必須是幼師專業畢業且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1年7月24日至29日。
              (二)報名地點:縣教育局。
              (三)報名要求
              1、大中專畢業生只能報考教師資格證相對應的學科專業,小學文科方向、小學理科方向、特師及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臨時代課教師報考普師專業。
              2、考生應出具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學士學位證、有效身份證和戶口簿(臨時代課教師不需提供教師資格證)。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還需出具其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簿。

           


              3、服務期滿的西部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 大學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以及農村“獨生子女戶”、“兩女結扎戶”的子女提供相應證件。
              4、臨時代課教師和已婚考生需交《松桃苗族自治縣2011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審核表》。學校、教輔站、鄉鎮計生辦、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據實為考生填寫審核表的相關內容。
              5、革命烈士、因公犧牲或見義勇為死亡并受到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以及見義勇為并受縣級以上表彰者,由縣民政局或當地派出所審查,并出具相關證明。
              6、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張。
              7、報考人員提供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弄虛作假,持偽造證件、證明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或聘用資格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8、報名費:每位考生繳納報名費100元。
             五、招聘方式    (一)高中教師:筆試、試教和考核;
              (二)幼兒、小學教師:筆試、面試和考核。
              六、筆試(100分)    (一)筆試科目及范圍
              報考小學英語、音樂、美術崗位的考相應的小學教材內容;報考普師、體育、計算機崗位的考小學語文和數學教材內容(語數合卷各占50分);報考高中教師崗位 的考相對應高中教材內容(“211”工程院校獲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或研究生免筆試);報考幼師崗位的考相應的學前教育教材內容。
              (二)考試時間及地點
              1、領取準考證時間:2011年8月5日。
              2、考試時間:2011年8月6日上午9:00至11:00。
              3、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七、面試、試教(100分)    (一)考生面試、試教資格
              1、面試、試教人員名額按所報考學科崗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
              2、緊缺學科面試、試教比例達不到1:2的,由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另行研究確定。
              3、“211”工程院校獲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或研究生直接進入試教或面試。
              (二)面試、試教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1年8月20日。

           


              2、地點:松桃城區(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三)報考小學、幼兒教師人員面試內容及要求
              1、面試內容:即興演講(教育教學內容),演講時間6—8分鐘。
              2、面試有關要求: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持身份證、準考證進入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遲到15分鐘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報考高中教師人員試教內容及要求
              1.試教內容:備課、授課(高中教材)。
              2.試教有關要求
              (1)取得試教資格的持身份證、準考證進入指定地點參加試教。
              (2)備課。應聘人員分學科抽簽排序,然后按序號每相隔25分鐘一名考生依次進入備課場地,按學科專家組選定的教材內容,實行封閉式備課,撰寫教案。備課時間為2小時,考生備課完畢將教案交工作人員復印后,隨即到指定的教室進行試教。
              (3)上課。上課時間20分鐘。
              (4)報考高中教師參加試教的人員于2011年8月19日15:00到指定的學校集中,屆時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抽簽;實行分組抽簽,簽中明確授課日期、時間、節次;授課按順序依次進行,遲到15分鐘者視為自動放棄。

           


              (5)試教按評分標準執行(另擬定)。
             八、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100分。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筆試占60%,試教占40%;報考幼兒、小學教師崗位的,筆試占70%,面試占30% 。
              九、加分    符合下列條件的,以其中最高一項加分計入筆試成績,不累計加分。
              (一)服務期滿的西部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憑證書加5分。報名時持相關證書(在我縣服務人員可憑引導辦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二)農村“獨生子女戶”、“兩女結扎戶”的子女加3分。報名時持《獨生子女光榮證》、《二女結扎證》、戶口簿及縣級計生主管部門相關證明原件、復印件各1份。
              (三)革命烈士、因公犧牲或見義勇為死亡并受到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以及見義勇為并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5分。報名時持相關證書(證明)、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四)臨時代課教師按連續代課年限加分,每代課一年加1分;間斷的以間斷后連續代課年限為準。
              (五)少數民族考生加2分。
              十、體檢    (一)體檢時間:2011年 8月25日至26日。
              (二)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崗位設置情況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費自理)。
              十一、考核    臨時代課教師考核其德能勤績廉;未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以其個人檔案記載的信息為考核依據,考生于2011年9月1日前將個人檔案交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交者視為自動放棄。
              十二、公示    嚴格執行公示制度,接受群眾監督。經查實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舉報電話:2832123(縣監察局);2836108(縣教育局);2833119(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十三、聘用    (一)經體檢、考核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報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由縣教育局行文聘用。

           


              (二)小學、幼兒教師按學校設置的學科崗位實行分配,原則上到戶籍所在的鄉鎮缺編學校任教;高中教師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崗(選崗時間另行通知)。
              (三)聘用后必須在聘用學校服務五年以上方能提出申請調動。
              (四)安排在鄉鎮學校就業的試用期為半年,安排在縣城學校就業的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由縣教育局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同時被聘用者與聘用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報縣教育局審批,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員的工資從2011年9月1日起執行,教齡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并接受社會監督。在招聘過程中,堅持原則,遵守紀律,嚴格把關,所交材料詳實,如有弄虛作假等違紀情況發生,涉及招聘對象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對違紀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視其情節輕重予以查處。
              十五、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十六、本方案只適用于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本方案在松桃電視臺、《松江之聲》、《松桃政府門戶網站》等媒體上發布公告。
              附:松桃苗族自治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設置情況
              松桃苗族自治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設置情況
              一、2011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設置(50人)
          幼師:50人
           

              二、2011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崗位設置(200人)    普師:130人      計算機:10人     體育:12人
              英語:24人       音  樂:12人     美術:12人
              三、2011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設置(共100人)    語文:12 人    數學:18人    英語:13人
              政治:9人     化學:10人    地理:5人
              歷史:4人     美術:8人     音樂:4人
              計算機:2人   生物:4人     體育:3人
              心理健康教育:2人   物理:6人(含通用技術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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