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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海南大學輔導員招聘公告

          時間:2011-05-24 00:33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因工作需要,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輔導員10名,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擬招聘的崗位、人數、專業及所需資格條件

           

           

          (一)招聘的崗位及人數,具體見下表:

          崗位
          招聘人數
          學歷、學位要求
          性別要求
          備注
          崗位一
          7人
          碩士學位及以上
          6人,女1人
           
          崗位二
          3人
          本科學歷、學位
          2人,女1人
           
          1、因我校男生多,女生少,且現有的輔導員隊伍中,女性輔導員的比例偏高,學校要求輔導員入住學生宿舍,因此,本次只招聘2名女性專職輔導員。
          2、按崗位二的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崗位二的招聘人數,遞減的人數增加到崗位一。
          (二)公開招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1、須有本科學歷且年齡不超過24周歲,或碩士以上學位且年齡不超過27周歲,博士畢業并正從事高校輔導員及學生工作者不超過30歲。
          2、政治素質高,在政治原則、政治立場和政治方向等問題上能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理想和信念。
          3、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從事學生管理干部的高度熱情。
          4、具有較強組織管理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身體健康、精力充沛,積極樂觀,善于溝通。
          5、大學期間擔任過院系部長級別以上學生干部,或者班長、團支部書記,并至少任滿一屆。
          6、碩士以上學位應聘者中,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以及有心理學、教育學和思想政治教育專業背景者,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7、本科學歷的應聘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須為“985”高校或“211”高校的應往屆畢業生。
          2)大學期間須曾擔任以下學生干部職位之一并至少任滿一屆:校學生會主席、副主席;校團委副書記;校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副主席。
          (三)崗位待遇
          享受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
          二、招聘的組織方式和時間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學校人事處和學工處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選拔的原則。
          3、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的原則。
          (三)招聘的具體程序和時間
          1、報名
          應聘人員請如實填寫《海南大學招聘專職輔導員報名表》各項內容,發至li9851411@126.com郵箱,并將報名表及相關附件材料郵寄至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號海南大學學生工作處(郵編570228),報名截止日期為2011年6月5日(以收到報名材料的時間為準)。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學校紀委監督下,由人事處、學工處負責對應聘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筆試人員名單,并于2011年6月11日前在學校的人才招聘網站上公布,同時公布考試時間和地點,請應聘人員注意查看。
          筆試前對初選人員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獲獎證書、技能證書及學生干部身份證明(由學校學生工作部門或團委開具的證明)等證書證件的復印件進行審查,面試時審查原件。
          3、筆試
          按崗位的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進行筆試,未達到1∶3比例的,應相應遞減招聘人數。
          筆試時間定于2011年6月20日上午9:00-11:00,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關的基礎知識、技能及心理健康水平測試。筆試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試卷作答,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按50%折算計入總分;第二部分為心理健康水平測試,結果僅作為參考依據之一,不計入筆試成績。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名額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并于2011年6月20日晚22︰00之前在學校的人才招聘網站上公示,同時由學工處電話通知每位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具體時間和地點。
          4、面試
          面試時間為2011年6月21日上午8:30-12:00,面試考官為5人或7人,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的有關人員和專家組成。面試主要采取答辯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輔導員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和語言表達能力。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按50%折算計入綜合總分。面試結果于2011年6月22日在學校人才招聘網站上公示。
          5、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總分排名順序,按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于2011年6月22日組織相應的應聘人員在海南大學職工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應聘人員經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額,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
          6、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及體檢結果,經校領導成員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本校人才招聘網站、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站及中國教育在線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在7個工作日以上。
          7、公示結果無異議后,學校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學校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8、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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