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財政支出預算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規范財政投資評審行為,經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昌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合同管理”和“公平、公正、公開”的招聘原則。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在全國范圍內公開招聘。
(二)報名參加應聘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基本條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品德端正,遵紀守法,身體健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進取心,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崗位條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土木工程類、建筑類、工程管理類、財會類、經濟類專業,年齡35周歲以下(1976年4月1日后出生),戶籍不限,具有2年以上建筑管理相關工作經驗。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3.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文昌電視臺、《僑鄉文昌》和文昌市政府網站等媒體上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6月30日—2011年7月15日。
2.報名地點:文昌市財政局(文昌市新市區財稅大廈八樓財政局辦公室)。
3.聯系人:詹達翔、林師南
電話:(0898)63330392,傳真:(0898)63330002 4.報名者須提供下列資料:(1)身份證;(2)畢業證書;(3)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相片6張。以上證件均驗原件收復印件。
5.報名時須接受現場資格審查,報名者須對所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錄用資格。
6.通過資格審查者,筆試前將在文昌市政府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7.招聘崗位的報名總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的規定比例,則相應遞減或取消計劃招聘的職位。
8.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試形式和計分方法
1.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2)面試。面試人選根據各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中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主要是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方面的測試。分值100分。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計分方法。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4計入綜合成績總分。
3.在文昌市政府網站上對考試成績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各招聘崗位的考試總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1.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的醫院為縣級以上(含縣級)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
2.考察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共同組織實施。考察人選須提供以下資料:(1)已婚者須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未婚者須提供未婚證明;(2)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工作單位出具的現實表現材料(主要是指政治思想、品行表現和是否吸毒、斗毆、賭博等不良行為以及工作態度)。
(五)擬聘用人選
1.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政府批準。
2.擬聘用的人員,將通過文昌市政府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 四、聘用手續與工資福利
1.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2.聘用人員填寫《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登記表》,由人事部門辦理聘用手續。
3.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轉正手續。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5年。 4.工資福利待遇按我市事業單位現行工資福利標準執行。 五、招聘工作紀律
(一)招聘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政策性強的工作。工作人員應樹立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排除干擾,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或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由市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四)監督舉報電話:在招聘工作開展過程中,真誠接受社會監督,歡迎群眾舉報不正現象。舉報電話:63330871(市紀委信訪室); 63330171(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3330392(市財政局)。 文昌市財政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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