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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蘇州市公安局招錄文職雇員簡章

          時間:2011-04-16 15:04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經市人社局同意,根據《蘇州市公安局招錄雇員實施意見》,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錄文職雇員97名,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崗位、人數及條件(見《蘇州市公安局招錄文職雇員崗位表》)
          二、報考要求
          報考蘇州市公安局文職雇員,除符合招錄崗位所規定的學歷、專業、招錄條件等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從事公安文職雇員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3、2011年應屆畢業生限蘇州市區(不含五縣市,下同)生源;其他人員限蘇州市區戶籍。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4月18日至1993年4月18日期間出生)。報考后勤保障員崗位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0年4月18日以后出生)。現在公安機關各輔助性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需提供用人單位證明)的治安輔助人員、戶口協管員、聯防隊員、合同用工人員年齡放寬至38周歲以下(1972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5、 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雙眼矯正視力(標準對數視力)達 4.9。體檢標準按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報錄程序和方法步驟
          1、報名。
          1)網絡報名: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報考人員于4月17日上午10:00至4月18日下午5:00登陸蘇州人才網(http://www.szrc.cn,下同)進行網絡報名,報名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不得重復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準確填寫個人資料,信息不實者視為報名無效。
          2) 現場審核確認:完成網絡報名的報考人員,請于4月20日登陸蘇州人才網查詢并打印《現場審核通知單》。根據通知時間由本人攜帶《現場審核通知單》、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以及辦公自動化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駕駛證等相關證明(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至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干將西路 288號)進行現場審核確認。招錄職位明確需要基層工作經歷的,還需提供社保繳納明細或勞動手冊(一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截至2011年7月31日累 計工作一年以上。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3)通過現場審核確認的報考人員,請根據《審核確認書》的要求自行到蘇州人才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2、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類。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總成績于當天面試全部結束后公布于面試地點。
          筆試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兩項內容,一份試卷。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筆試成績在蘇州市人才網公布,公布時間在筆試準考證上說明。同時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通知書領取方式。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面試人員應按照《面試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
          3、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同崗位末位出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根據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4、政審。
          體檢合格者參加政審。因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根據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5、調劑。
          對于未滿招錄計劃的崗位,可從報考其他與該崗位的招錄條件相同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6、錄用。
          政 審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蘇州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期5天,經公示無異議,由蘇州市公安局發放《錄取通知書》。錄用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材料按規定時間到蘇州市公安局辦理就業報到手續,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二個月。文職雇 員在試用期內應接受崗前培訓與試用期考核,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培訓或試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工資待遇
          公安文職雇員一律實行公益性崗位制度。公安文職雇員的薪酬待遇由蘇州市政府財政保障,并享受國家和蘇州市政府規定的社會保險。
          五、紀律與監督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有關規定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招錄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招 錄文職雇員崗位工作人員,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錄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 業務素質。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立咨詢電話:(0512)65225661轉20534;監督舉報電話:(0512)65225661轉 20442。
          六、本簡章由蘇州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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