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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江蘇省寶應縣鎮(區)機關招聘雇用制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6-12 21:2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引進優秀人才到縣(鎮)機關、園區、村工作的實施意見》,經研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鎮(區)機關雇用制工作人員,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2011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及相應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取得畢業證書及相應學位證書);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本科生25周歲以下(1985年6月10日至1993年6月14日期間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碩士研究生30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
               4、身體健康;
               5、符合本簡章及職位表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職位及職位條件(見職位表)
               三、招聘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體檢、公示等辦法進行。
            四、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方式。
          報名網址:中國寶應網:(http://www.baoying.gov.cn)、寶應人事人才網:(http://www.byrsrc.com)、寶應勞動保障網:(http://www.byldbz.gov.cn)。
          報名、資格初審,通過網絡進行。報考人員在以上網站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報名時間:2011年6月10日至6月15日。
          資格初審時間:2011年6月10日至6月16日。
          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考生憑相關證明可免交考試費用)。對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給予相當考試費的等額補助,等額補助筆試后發放。
          報考人員上傳相關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寶應籍報考人員或寶應生源于6月11日至6月16日到現場確認并繳費;非本縣籍報考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即可將考試費通過郵政匯款至寶應縣人才交流中心梁爽收,并在備注欄注明考試報名費(最遲于6月16日前辦理匯款手續),于6月23日至25日到現場確認,完成繳費、現場確認的報考人員,方有資格參加筆試。
          現場確認地點:寶應縣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安宜東路84號)。
          報名咨詢電話:0514-88270361    13852510966
          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職位表中的一個職位。
            2、按簡章要求如實填寫相關信息,提供真實材料,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者,取消資格。
          3、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①相關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②《寶應縣鎮(區)機關公開招聘雇用制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可在報名網站下載或在現場確認時領取填寫),③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張。
          4、 各職位開考比例為1:3,報考人數不足的相應核減該職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
          公共科目筆試分為B 、 C兩類
          B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兩科;
          C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寫作》三科。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二)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1年6月26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8:00--11:00《公共基礎知識》(B)
               8:00--9:30《公共基礎知識》(C)
               9:50--11:20 《寫作》
             下午2:30--4:1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C)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6月23日至25日,領取地點: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安宜東路84號)。
          985”、“211”院校碩士研究生筆試成績加5分,其他院校碩士研究生加3分;博士研究生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不占用其所報考職位計劃數。  
          六、面試人選確定及資格復審
          (一)面試人選確定
          1、B類職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相應職位招聘計劃3倍(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C類職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相應職位招聘計劃3倍(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寫作》須達合格線60分。
            (二)報考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招聘職位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2011年 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位證》(如學校尚未下發,提供書面承諾),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相應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在職人員資格復審時應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最遲 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上述材料均須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七、面試與考試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
          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形不成競爭職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
          (二)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均分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
            八、體檢
            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相應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九、公示
            體檢合格者,由縣組織、人社部門統一將擬雇用人員名單在中國寶應網、寶應人事人才網、寶應勞動保障網公示7天,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招聘職位以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公開選崗后辦理雇用手續。
          十、雇用
          雇用人員實行雇員制,雇用單位與雇用人員簽訂雇用合同書,實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雇用,考核不合格的,及時解雇,自謀職業。
          博士研究生直接列入事業編制,明確局長助理或主任助理,一年后勝任本職工作、經組織考核合格的,轉任副局長或副主任。
          雇用人員在雇用期間參照享受全額撥款事業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照事業標準繳納相關社會保險。  
           十一、紀律與監督
               招考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寶應縣監察局:88282738;咨詢電話:寶應縣人社局:88270361。
          十二、本簡章由中共寶應縣委組織部、寶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寶應縣委組織部
                                                        寶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相關附件: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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