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市政工程管理,根據《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縣政府同意,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市政工程管理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縣市政工程管理所技術人員1名。
二、招聘條件和要求
1.擁護黨的領導和國家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業精神,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3.市政工程、道路橋梁、土木工程、給排水工程或環境科學專業;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高校學生(應屆畢業生除外);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復印件(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張,經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外地應聘者可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用快件方式將報名材料復印件及照片等寄至金湖縣市政工程管理所,時間以郵戳為準。(聯系人:趙群琴,地址:江蘇省金湖縣健康西路38號,郵編:211600)。
金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核。審核合格者,通知其來領取準考證。在領取準考證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原件審核。
報名時間: 2011年6月15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金湖縣市政工程管理所(健康西路38號3樓)
聯系人:趙群琴
聯系電話:0517-86992451 18915193009
報名人數和擬招考人數比例須達到3∶l以上方可開考,如報名人數不足,取消該崗位招考計劃。
(二)筆試
報名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統一組織的考試。考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三)面試
(1)根據參加筆試人員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及崗位招聘人數3∶1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4)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四)體檢與考核
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及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核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進行。
四、聘用待遇與管理
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縣政府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入編、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待遇。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發生。招聘工作接受縣監察局、人社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為方便群眾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電話:
縣監察局:15305232678;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7-86805412。
六、本簡章由金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金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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