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宿城區2011年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簡章
為加強我區教師隊伍建設,深入推進教育現代化,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60人(其中初中教師35人,小學教師25人)。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2009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二)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三)現在我區公辦學校教學崗位的“編外人事代理”人員;有縣(區)以上合同現在我區公辦學校教學崗位的未轉制人員;現在我區學校任教且有原區人事局開具的增人計劃卡的1999、2000屆宿遷師范、淮陰師范幼師班畢業生;我區民辦高中現任教師且有宿城公辦學校任教經歷和宿城區戶籍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政治思想好,熱愛教育事業,責任心強,身體健康,能適應工作需要;
(二)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符的教師資格證書;
(三)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對口(研究生或碩士以上學位的,要求本科階段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對口);
(五)符合招聘對象第三項的人員上述條件可適當放寬;
(六)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近三年來受過黨、政紀處分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在工作期間有不良記錄的。
三、招聘職位及人數
招聘職位及人數見附件1(宿城區2011年招聘中小學教師職位及人數)。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7月9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宿城中等專業學校實訓樓104室(宿城新區宿邳路1號)。
3、報名時需提供材料:報名表(附件2,報名表由考生從網站下載填寫)、畢業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照片4張。
4、報名考試費用:根據物價局、財政局有關規定,收取報名、考試費用每人100元。
(二)考試。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說課和答辯)兩部分,均實行百分制計分。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的報考人員,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1、筆試
筆試內容:教育學、心理學、師德修養、教育法律法規等知識。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報名人數削減專業招聘計劃數。筆試時間為7月15日上午8:30—10:30,7月14日上午11:30前到宿城中等專業學校實訓樓104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2、面試和專業加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含直接進入面試人員)。面試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音樂、美術、體育專業須進行專業加試,專業加試成績總分為20分。7月17日上午11:30前到宿城中等專業學校實訓樓104室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為準。
3、總成績計算方法。面試結束后,有專業加試的音樂、美術、體育崗位總成績為面試成績和專業加試成績之和,其它崗位總成績以面試成績為準。
(三)體檢。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照職位聘用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參照招錄公務員標準。因體檢等原因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體檢前,個人需提供縣級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無違法違紀證明,其中社會在職人員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四)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區人社局、教育局參照公務員錄用考核標準組織考核。考核采取調閱檔案、實地考察等形式進行。
(五)公示。對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聘用。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研究生或碩士以上學位人員試用期6個月、大專、本科學歷人員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含在聘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服務年限不少于3年,3年內不得交流或報考其他單位。聘用期內,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組織與紀檢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區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區紀委進行全程監督。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任何人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社會監督。
報名咨詢電話:0527-829603050527-82960398
監督舉報電話:0527-829603180527-82960165
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宿城區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1:
宿城區2011年招聘中小學教師職位及人數
中學:
小學: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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