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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省金湖縣鎮中小企業服務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8-02 07:0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江蘇省金湖縣鎮中小企業服務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鎮中小企業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經縣政府同意,面向全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部長令)和《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金人發〔2007〕1號),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職位和人數
          鎮中小企業服務站工作人員5名。其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面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1名。
          二、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條件和要求
          1.擁護黨的領導和國家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業精神,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3.專業要求:經濟類,工商管理類或外語類;
          4.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6.淮安市轄各縣區戶籍。
          (二)面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條件和要求
          1.擁護黨的領導和國家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業精神,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在我縣聘期已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現仍在村任職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
          3.身體健康。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1年8月1日—2011年8月7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金湖縣健康路19號金湖縣三樓303室(金湖縣中小企業局)
          聯 系 人:田太忠
          聯系電話:0517—86882709    13915197868
          報名方法: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兩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等資料,直接到金湖縣中小企業局現場報名。經初審合格后,填寫《金湖縣鎮中小企業服務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同時繳納報名考試費98元。
          資格審查:金湖縣鎮中小企業服務站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核。審核合格者,通知領取準考證。審核不合格者,退還報名考試費用。
          報名人數和擬招聘人數比例須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否則按報名情況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2.筆試
          應試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考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筆試總分為1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80%,企業管理知識占20%)。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分面向社會招聘和面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兩組,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分別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4)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4.體檢與考核
          分面向社會招聘和面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兩組,以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及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核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進行,體檢、考核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體檢前,已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未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需提供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并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因公示受到舉報并經核查屬實,以及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差額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聘用與管理
          體檢、考核均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網站和縣人社局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結束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入編、聘用手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發生。招聘工作接受縣監察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 0517-86805578
                    縣人社局 0517-86805412
          六、本簡章未盡事宜,由金湖縣鎮中小企業服務站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金湖縣鎮中小企業服務站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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