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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市事業單位2011年招考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8-20 13:4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昆山市事業單位2011招考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6號令),按照《昆山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規程》以及各級人事招聘相關規定,結合我市事業單位隊伍建設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1人,現就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管理能力和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35周歲以下(即1976年8月1日后出生);具有與崗位專業匹配的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71年8月1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5、具備崗位所需的條件。
          6、具備正常履行事業單位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回避的有關規定。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見附表《2011年昆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匯總表》
          四、報名方法和程序
          (一)報名方法
          本人現場報名,并限報一個崗位。到現場報名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
          (二)報名應聘材料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籍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資格證書、證明、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3張。委托他人代報名的,受委托人須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報考者相關材料
          1)、2011年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2)社會在職人員或未就業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件。
          3)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社會在職人員,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截止至2011年8月1日。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社會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工作(勞動人事)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勞動手冊、社保手冊或檔案關系托管證明等)
          以上所有證書、證明材料均需驗證原件,交復印件。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下午4:00。
          2、報名地點:昆山市人力資源市場(嶗山路9號)。
          (四)報名程序
          1、招聘單位資格初審。經招聘單位報名資格初審,符合規定條件的報名者領取《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1份,并將《登記表》中“報名者填寫內容”填寫完整后與加貼照片后一起交招聘單位核對簽字(蓋章)
          2、人社部門驗證登記。經初審合格的報名者持《登記表》和應聘材料原件到指定“驗證處”進行資格審查和驗證。
          3、登記和繳費。報名人員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應聘條件如實申報,每人限報一個單位一個崗位,驗證合格的報名者當場辦理登記和繳費手續。將《登記表》1份交“登記繳費處”(《登記表》后附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籍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資格證書、證明復印件、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3張。)
          繳納報名考試費100元(按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定)。
          本次招聘計劃數為1人的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到3人的,該崗位不開考,并由人社考試部門通知報名者,辦理退費手續。對于招聘崗位數2人及以上的崗位,在報名人數超過3人,而與招聘崗位數相比不足3:1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數,由人社部門核減招聘崗位或取消招聘崗位。
          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1年9月11日上午8:30~11:00。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準考證的領取時間、地點詳見昆山市人社局網站(http://www.kshrss.gov.cn)和昆山人力資源網站(http://www.kshr.com.cn/。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及報名收據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
          2、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綜合卷)。筆試主要內容涉及時政常識、哲學常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常識、法律常識、行政管理學常識、公文寫作與處理、行政職業能力等。筆試不指定復習教材。
          3、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合格分數為60分。
          4、筆試成績公示
          筆試成績通過昆山市人社局網站(http://www.kshrss.gov.cn)和昆山人力資源網站(http://www.kshr.com.cn/面向社會進行公示。)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各職位面試人選,同一職位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通知發放:2011年9月23日左右,詳見網上通知。地點:昆山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地址:前進中路305號)。
          3、所有進入面試的考生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現場領取《面試通知》并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4、面試的時間和地點:2011年9月24日左右,詳見《面試通知》。
          5、面試形式和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傾向、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應變能力、計劃協調能力、人際關系與合作能力、崗位匹配能力、責任感和進取心、個性穩定性等。
          6、面試成績計算。以百分制計算,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面試。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
          7、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并在昆山市人社局網站(http://www.ksrs.gov.cn)和昆山人力資源網站(http://www.kshr.com.cn/進行公示。)
          六、體檢
          1、參加體檢人員確定。面試結束,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按用人單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
          2、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七、考核和資格復查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人員按《江蘇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核辦法》實施考核(政審),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核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替補。
          八、錄用
          1、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張榜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有關雇用材料經招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
          2、新錄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雇員制,期限為兩年。雇員制期內簽訂勞動合同,交納社會養老保險,按照事業單位編內人員核定工資和福利待遇,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報人社局審批同意轉聘用制工作人員。
          3、被錄用的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負責處理,并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雇用(勞動)合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用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九、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現即予查處。整個招考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十、本簡章由昆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57371237\監督電話:57519785
          附:《2011年昆山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匯總表》。
           
           
          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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