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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吉林建筑工程學院招聘公告

          時間:2011-05-02 23:5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 據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 省直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制度的意見》(吉人社字〔2009〕35號)精神,經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教育廳批準,2011年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 聘高層次人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學校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5名高層次人才,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招聘崗位年齡要求:詳見附件1(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7月31日。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專業、職稱、工作經歷、實踐能力等其它條件詳見附件1(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相關要求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1年5月5日—5月6日工作時間。報名地點:長春市新城大街5088號,吉林建筑工程學院人事處(行政樓A區306室)。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可從網上打印填寫),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 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3張近期(6個月內)正面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1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 業生就業推薦表。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 格。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每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應聘多個崗位的,報名無效。
              3.外地應聘人員可先將報名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傳真(0431—84566051)的方式報名,在面試前資格復查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四)資格審查及繳費
          學校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現場進行繳費。外地應聘人員資格審查結果由學校電話通知,在對證書原件進行復查時繳費。
              (五)領取《面試通知單》
              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學校發放《面試通知單》,具體發放時間和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四、招聘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形式為面試,采取試講、現場答辯、結構化面談等方式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教學科研等相關能力。面試 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參加面試人員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 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應聘崗位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成績將在學校網站進行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若面試成績相同,按具備崗位優先條件聘用;招聘崗位 對優先聘用條件未作規定的,采取加試方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 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 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請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現場報名,逾期不予補報。并認真填寫報名材料,如實提交相關證件及復印件。凡弄虛作假或不能按期提交有效證明材料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請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咨詢電話:0431—84566049(吉林建筑工程學院人事處),監督舉報電話:0431—84566041(吉林建筑工程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

          附件:
           
           
          吉林建筑工程學院人事處
          201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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