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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蒙古]2020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選聘黨委巡察工作人員公告

          發布時間:2020-10-13 11:32  來源:內蒙古農村信用社招聘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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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選聘黨委巡察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內蒙古自治  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以下簡稱“自治區聯社”)黨委巡察工作力量,提高巡察工作水平,更好地適應全區農信事業改革發展的需要,決定面向旗縣(市區)及以上黨委巡視巡察部門公開選聘巡察工作人員。
            一、選聘崗位
            本次公開選聘崗位為自治區聯社黨委巡察辦公室工作人員,共2人。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旗縣(市區)及以上黨委巡視巡察部門科級及以下職務工作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對黨忠誠,政治堅定。具有較好的政治素質,能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講紀律、守規矩、顧大局;能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誠信廉潔、勤勉敬業、團結合作;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無不良記錄。
            3. 具有與擬聘崗位相適應的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具備綜合寫作能力,熟悉黨建、紀檢、組織人事、經濟金融、審計、法律等業務;具有比較豐富的巡視巡察工作經驗,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參加過中央、自治區巡視工作的優先。
            4. 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5.身份為公務員、參公或事業編制身份。
            6.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8. 工作年限滿5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9.身體健康。
            10.服從組織分配。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聘
            1.涉嫌違規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 曾被開除公職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有違反職業道德、行業操守、社會公德或者工作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適宜擔任聘任職務的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7:00。
            2.報告者應于上述時間內,提前下載填寫《公開選聘報名表》(見附件),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填寫學習、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等),時間不得間斷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審核不予通過。“崗位所需要的工作經歷情況”應對照報考條件,作出詳細說明。
            3.報考者反復核對《公開選聘報名表》相關信息,確保準確無誤后,將表格正反面打印在1張A4紙上,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后,于10月16日17:00前將《公開選聘報名表》彩色掃描件(PDF文件)發送至自治區聯社此次公開選聘工作指定外網郵箱:nxsxc2020@163.com,郵件標題格式為“巡察—姓名(所在單位名稱)”。
            特別提醒:《公開選聘報名表》掃描前,應在相應位置粘貼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證件照;聯系方式應填寫本人常用手機號碼,且務必保持手機暢通,因報考人員未及時接聽電話或未查看手機短信息而錯過考試或錯過其他應聘環節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身份證號碼務必反復核對,若出現錯誤的,將失去應聘資格;報考人員所發送的《公開選聘報名表》,僅用于此次招聘,自治區聯社不公開、不退還。
            4.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以上報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報考者應仔細閱讀公開選聘公告,所填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應聘資格。
            (二)資格初審
            自治區聯社收到報考者發送的《公開選聘報名表》后,對其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以電子郵件形式“回復”至報考人員的報名郵箱。報考者應于《公開選聘報名表》發送成功后的次日查看郵箱,認真閱讀資格初審意見。
            自治區聯社的資格初審時間為10月12日9:00至10月17日17:00。凡初審意見為“退回補充或者修改信息”的,報考人員須按要求修改完善后,最晚于10月18日12:00前重新發送《公開選聘報名表》。“退回補充或者修改信息”以一次為限,重新發送的《公開選聘報名表》仍不符合要求的,審核不予通過。
            因報考人員未及時查看個人郵箱而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報名確認
            資格初審意見為“通過”的,視為報名成功,能夠參加考試。
            (四)打印筆試準考證
            2020年10月21日至23日,自治區聯社將通過報考人員的報名郵箱發送《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內自行下載打印。
            (五)開考比例
            報名截止后,報考人數與公開選聘人數的比例達到5:1以上方可開考。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適當核減公開選聘人數。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均由自治區聯社統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20年10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考試地點設在呼和浩特市(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3.成績查詢。2020年10月29日至30日,報考者可登陸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網站(http://www.nmgnxs.com.cn)查詢筆試成績。
            (二)面試
            1.面試通知。按照筆試成績 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如有主動放棄的,按成績依次遞補。如遇最后一名加權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任現職文件、學歷學位證書及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的原件、復印件,以及《公開選聘報名表》原件、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證件照4張(須與《公開選聘報名表》上的照片同底),于2020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到指定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放《面試準考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者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為2020年11月8日(星期日),考試地點設在呼和浩特市(具體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
            4.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五、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自治區聯社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素質、崗位適應度等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發現問題時,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二)體檢
            考察結束后,自治區聯社根據考察情況和崗位要求,研究確定擬公開選聘和進入體檢范圍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體檢階段出現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
            (一)公示
            對擬選聘人員在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網站(http://www.nmgnxs.com.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選聘的,辦理相關手續;對收到反映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聘資格。
            (二)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期滿后,自治區聯社辦理調動手續,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崗位。
            七、注意事項
            本次公開選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收取任何費用,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1.政策咨詢電話:0471-4345153
            2.駐自治區聯社紀檢監察組監督舉報電話:0471-4342270
            自治區聯社黨委組織部監督舉報電話:0471-434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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