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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銀行第一中心支行面向全行公開招聘科級及支行行長級領導干部

          發布時間:2012-04-28 18:11  來源:天津銀行招聘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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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銀行第一中心支行面向全行公開招聘科級及支行行長級領導干部

          招 聘 啟 事
           
          為了加強我中心支行干部隊伍建設,為想干事、能干事的各類人才提供更好的工作平臺,促進我中心支行各項業務協調、快速發展,我中心支行擬采用競聘方式,公開選拔科級及以上領導干部,誠邀立志于創業發展的有志之士加盟,共創美好未來!
           
          • 招聘范圍
            • 天津銀行市內六個中心支行及總行機關范圍內符合競聘條件的正式員工
          • 競聘崗位及名額
          • 第一中心支行轄屬勞聯支行行長或副行長(主持工作)1人;
          • 第一中心支行轄屬融盛支行行長或副行長(主持工作)1人;
          • 第一中心支行轄屬一級支行分管市場營銷工作、運營管理工作的副行長或行長助理3-5人;
          • 第一中心支行轄屬一級支行公司銀行部經理或副經理2-3人;
          • 第一中心支行轄屬一級支行零售銀行部經理或副經理2-3人;
          • 第一中心支行轄屬一級支行會計主管1-2人。
          • 競聘條件
          • 認同天津銀行企業文化及經營理念;
          • 思想品德端正,事業責任心強,團結同事,廉潔自律;
          • 具有與擬任職崗位相適應的組織領導能力、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
          • 任職資格
          機構類別 職務 學歷 初聘年齡(歲) 職稱 從業時間(年)
          金融 經濟
          一級支行 行    長 大學本科以上 <45 中級 4 8
          副 行 長 <43
          行長助理 <40 5
          一級支行科室部門 經    理 <40
          副 經 理 <38 初級 2 3
           
          • 競聘一級支行行長或副行長(主持工作)崗位者須符合國家銀行業監管部門有關商業銀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標準要求;
          • 競聘一級支行副行長及以上崗位者應具有副科級(含)以上職務;
          • 應聘者原則上應滿足上述任職資格要求,特別優秀者經總行批準后可適當放寬條件。
          • 競聘方法
          • 填寫完整《天津銀行第一中心支行競聘報名表》(簽名需手工填寫),并準備下列資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外語等級證書、職稱證書、技能證書和獲獎證書等復印件(上述材料恕不退還,由本中心支行負責保管,為競聘者保密);
          • 將應聘材料發送電子郵件至 yzzzhglb@126.com 或 郵寄至“天津市和平區西康路12號康寧大廈A座天津銀行第一中心支行 綜合管理部(收)” 郵政編碼:300070,請在信封左下角標注“競聘”字樣。簡歷投遞截止時間:2012年5月11日,郵寄簡歷以郵戳日期為準;(聯系電話:23378125 23378597 聯系人:洪柳 王寶江)
          • 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 面試合格者參加統一筆試;
          • 根據面試、筆試結果提出擬聘任人選;
          • 由中心支行派出考察組對擬聘任人選在原單位的綜合表現情況進行組織考察,并形成文字考察報告;
          • 擬任勞聯支行、融盛支行行長、副行長(主持工作)職務者,參加天津市銀監局任職資格考試(筆試);
          • 在原單位和第一中心支行全轄范圍內對擬聘任人選進行公示;
          • 公示結束后將擬聘任人選按照職權范圍報總行及中心支行審批同意后正式聘任。
          • 其他說明
            • 此次競聘勞聯支行、融盛支行行長或副行長(主持工作)崗位為定向競聘,競聘者應在報名表中明確競聘機構,同時注明如競聘所報崗位失敗,是否服從中支安排任職其他崗位;競聘其他崗位為非定向競聘,無需明確競聘機構,競聘成功者須服從中心支行安排。
            • 此次競聘合格人員,實行任職試用期制,試用期一般為1年,試用期滿,按照管理權限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解聘試用期職務;
            • 此次競聘聘任人員按相應崗位給予工資及行政待遇;
            • 此次競聘合格的任職人員,除簽訂新勞動合同外,需按業務條線簽訂經營計劃指標及各類責任書。競聘行長或副行長(主持工作)者,盈利性資產年實際日均增量不少于1-2億元,其中競聘勞聯支行行長者,盈利性資產年實際日均增量不少于2億元;競聘勞聯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者,盈利性資產年實際日均增量不少于1.5億元;競聘融盛支行行長者,盈利性資產年實際日均增量不少于1.5億元;競聘融盛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者,盈利性資產年實際日均增量不少于1億元;
            • 此次競聘上崗人員主動提出辭去所任職務的,應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申請,未經批準不得擅離職守,對擅自離崗者將按總行有關規定處理;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做出解聘處理:
          (1)年度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或未完成年度經營計劃指標的;
          (2)工作失職,造成損失或形成較大不良影響的;
          (3)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須有市級醫院開具的相關證明);
          (4)違反總行相關規定,按全面問責管理辦法應予解聘的;
          • 聘任人員因違反《天津銀行全面問責管理辦法(試行)》被解聘職務者,由中心支行重新定崗,工資標準根據解聘后的工作崗位按照《天津銀行員工工資管理辦法》規定執行;因其他原因被解聘職務者,由中心支行重新定崗,并保留聘任前工資級別。
          天津銀行第一中心支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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