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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發行與承銷備考:審計報告的內容

          發布時間:2010-06-12 19:09  來源: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發行與承銷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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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根據(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后,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單選或判斷) 
            2.審計報告具有法定的證明效力。(判斷)
            3.審計報告的內容包括(標題)、(收件人)、(范圍段)、(意見段)、(簽章和會計師事務所公章)、(報告日期)、(會計報表附注)。(多選)
            4.審計報告的意見段應說明以下內容:(會計報表編制的合法性)、(會計報表反映的公允性)、(會計處理方法的一貫性)。(多選題)
            5.當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拒絕發表意見)的審計報告時,應在范圍段與意見段之間增加說明段。(多選題,判斷題,注意說明段的位置)
            6.對上市公司及企業改組上市的審計,應由(兩名)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簽名、蓋章。(單選或判斷,注意人數與資格要求)
            7.審計報告日期是指注冊會計師(完成外勤審計工作)的日期。(單選或判斷)
            8.注冊會計師明知應當出具保留意見和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得以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代替。(判斷)
            9.審計意見的類型及區分標準:(重點內容,判斷、多選、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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