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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發行與承銷》第一章第三節投資銀行業務

          發布時間:2011-06-30 23:31   來源: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發行與承銷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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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招聘考試備考資料

          第三節 投資銀行業務的內部控制

            一、投資銀行業務內部控制的總體要求

            根據《證券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投資銀行部門應當遵循內部“防火墻”原則,建立有關隔離制度。

            做到投資銀行業務和經紀業務、自營業務、受托投資管理業務、證券研究和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等在人員、信息、賬戶、辦公地點上嚴格分開管理,以防止利益沖突。

            其具體內容包括四個方面:第一,建立嚴格的項目風險評估體系和項目責任管理制度;第二,建立科學的發行人質量評價體系;第三,強化風險責任制;第四,建立嚴密的內核工作規則與程序。

            2003年12月15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對投資銀行業務的內部控制提出了10條具體要求。

            二、證券公司承銷業務的風險控制

            證券公司應建立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指標體系,依據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的規定,計算凈資本和風險準備,編制凈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

            (一)凈資本

            凈資本是指根據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和公司資產負債的流動性特點,在凈資產的基礎上對資產負債等項目和有關業務進行風險調整后得出的綜合性風險控制指標。

            (二)風險控制指標標準

            1.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的,其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2 000萬元。

            2.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之一的,其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5 000萬元。

            3.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同時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之一的,其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1億元。

            4.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中兩項及兩項以上的,其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2億元。

            例1-8(2010年3月單選題)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同時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的,其凈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 )。

            A.2000萬元 B.5000萬元

            C.1億元 D.2億元

            【參考答案】D

            (三)證券公司必須持續符合風險控制指標標準

            1.凈資本與各項風險資本準備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2.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不得低于40%。

            3.凈資本與負債的比例不得低于8%。

            4.凈資產與負債的比例不得低于20%。

            例1-9(2010年3月單選題)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的,其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 )。

            A.1000萬元 B.2000萬元

            C.3000萬元 D.5000萬元

            【參考答案】B

            三、股票承銷業務中的不當行為及相應處罰

            1.證券公司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承擔《證券法》規定的法律責任外,自證監會確認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參與證券承銷:承銷未經核準的證券;在承銷過程中,進行虛假或誤導投資者的廣告或其他宣傳推介活動,以不正當手段誘使他人申購股票;在承銷過程中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證券公司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承擔《證券法》規定的法律責任外,自證監會確認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參與證券承銷:提前泄露證券發行信息;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招攬承銷業務;在承銷過程中不按規定披露信息;在承銷過程中的實際操作與報送證監會的發行方案不一致;違反相關規定撰寫或發布投資價值研究報告。

            3.發行人及其承銷商違反規定向參與認購得投資者提供財務資助或補償的,證監會可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警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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