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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版證券市場基礎知識重點講義-第四章第一節

          發布時間:2011-10-13 18:50  來源: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基礎知識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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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證券投資基金
            大綱要求:
            掌握證券投資基金的定義和特征;掌握基金與股票、債券的區別;熟悉基金的作用;熟悉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的發展概況;熟悉證券投資基金的分類方法;掌握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的定義與區別;掌握貨幣市場基金管理內容;熟悉各類基金的含義;掌握交易所交易的開放式基金的概念、特點;了解ETF和LOF的異同。
            熟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掌握基金管理人的概念、資格、職責、更換條件、業務范圍;掌握基金托管人的概念、條件、職責、更換條件;熟悉基金當事人之間的關系。
            熟悉基金的管理費、托管費、交易費、運作費、銷售服務費的含義和提取規定。
            掌握基金資產凈值的含義;熟悉基金資產估值的概念及估值的基本原則。
            熟悉基金收入的來源、利潤分配方式與分配原則;掌握基金的投資風險;了解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
            掌握基金的投資范圍與投資限制。
            第一節 證券投資基金概述
            一、證券投資基金
            (一)證券投資基金的產生與發展
            證券投資基金是指通過公開發售基金份額募集資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
            各國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稱謂不盡相同,如美國稱“共同基金”,英國和我國香港地區稱“單位信托基金”,日本和我國臺灣地區則稱“證券投資信托基金”等。
            英國1868年由政府出面組建了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組織,公開向社會發售受益憑證。
            基金起源于英國,基金產業已經與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并駕齊驅,成為現代金融體系的四大支柱。
            (二)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發展概況
            1997年11月,國務院頒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l998年3月,兩只封閉式基金——基金金泰、基金開元設立,分別由國泰基金管理公司和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管理。2004年6月1日,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正式實施。
            證券投資基金業從此進入嶄新的發展階段,基金數量和規模迅速增長,市場地位日趨重要,呈現出下列特點:
            1.基金規模快速增長,開放式基金后來居上,逐漸成為基金設立的主流形式。
            2.基金產品差異化日益明顯,基金的投資風格也趨于多樣化。
            3.中國基金業發展迅速,對外開放的步伐加快。
            (三)證券投資基金的特點
            1.集合投資。基金的特點是將零散的資金匯集起來,交給專業機構投資于各種金融工具,以謀取資產的增值。基金對投資的最低限額要求不高,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決定購買數量,有些基金甚至不限制投資額大小。
            2.分散風險。以科學的投資組合降低風險、提高收益是基金的另一大特點。
            3.專業理財。將分散的資金集中起來以信托方式交給專業機構進行投資運作,既是證券投資基金的一個重要特點,也是它的一個重要功能。
            (四)證券投資基金的作用
            1.基金為中小投資者拓寬了投資渠道。對中小投資者來說,存款或買債券較為穩妥,但收益率較低;投資于股票有可能獲得較高收益,但風險較大。證券投資基金作為一種新型的投資工具,將眾多投資者的小額資金匯集起來進行組合投資,由專家來管理和運作,經營穩定,收益可觀,為中小投資者提供了較為理想的間接投資工具,大大拓寬了中小投資者的投資渠道。
            2.有利于證券市場的穩定和發展。第一,基金的發展有利于證券市場的穩定。基金由專業投資人士經營管理,其投資經驗比較豐富,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較強,投資行為相對理性,客觀上能起到穩定市場的作用。同時,基金一般注重資本的長期增長,多采取長期的投資行為,較少在證券市場上頻繁進出,能減少證券市場的波動。第二,基金作為一種主要投資于證券市場的金融工具,它的出現和發展增加了證券市場的投資品種,擴大了證券市場的交易規模,起到了豐富和活躍證券市場的作用。
            (五)證券投資基金與股票、債券的區別
            1.反映的經濟關系不同。
            股票反映的是所有權關系,債券反映的是債權債務關系,而基金反映的則是信托關系,但公司型基金除外。
            2.所籌集資金的投向不同。
            股票和債券是直接投資工具,而基金是間接投資工具。
            3.風險水平不同。(股票>基金>債券)
            股票的直接收益取決于發行公司的經營效益,不確定性強,投資于股票有較大的風險。債券的直接收益取決于債券利率,而債券利率一般是事先確定的,投資風險較小。基金主要投資于有價證券,投資選擇靈活多樣,從而使基金的收益有可能高于債券,投資風險又可能小于股票。
            二、證券投資基金的分類
            (一)按基金的組織形式不同,基金可分為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契約型基金又稱為單位信托,是指將投資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為基金的當事人,通過簽訂基金契約的形式發行受益憑證而設立的一種基金。
            公司型基金是依據基金公司章程設立,在法律上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資公司。
            公司型基金在組織形式上與股份有限公司類似,由股東選舉董事會,由董事會選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負責管理基金的投資業務。
            1.公司型基金的特點:
            (1)基金的設立程序類似于一般的股份公司,基金本身為獨立法人機構。但不同于一般股份公司的是,它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專業的財務顧問或管理公司來經營、管理基金資產。
            (2)基金的組織結構與一般股份公司類似,設有董事會和持有人大會。基金資產歸基金所有。
            2.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的區別:
            (1)資金的性質不同。契約型基金的資金是通過發行基金份額籌集起來的信托財產;公司型基金的資金是通過發行普通股票籌集的公司法人資本。
            (2)投資者的地位不同。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既是基金的委托人,又是基金的受益人,即享有基金的受益權。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對基金運作的影響比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大。
            (3)基金的營運依據不同。契約型基金依據基金契約營運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據基金公司章程營運基金。
            (二)按基金運作方式不同,基金可分為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
            封閉式基金是指經核準的基金份額總額在基金合同期限內固定不變,基金份額可以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交易,但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得申請贖回原基金。
            決定基金期限長短的因素主要有兩個:一是基金本身投資期限的長短。二是宏觀經濟形勢。
            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額總額不固定,基金份額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場所申購或者贖回的基金。
            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有以下主要區別:
            1.期限不同。
            2.發行規模限制不同。
            3.基金份額交易方式不同。(絕大多數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
            4.基金份額的交易價格計算標準不同。
            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除了首次發行價都是按面值加一定百分比的購買費計算外,以后的交易計價方式不同。封閉式基金的買賣價格受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常出現溢價或折價現象,并不必然反映單位基金份額的凈資產值。
            開放式基金的交易價格則取決于每一基金份額凈資產值的大小,其申購價一般是基金份額凈資產值加一定的購買費,贖回價是基金份額凈資產值減去一定的贖回費,不直接受市場供求影響。
            5.基金份額資產凈值公布的時間不同。
            封閉式基金一般每周或更長時間公布一次,開放式基金一般在每個交易日連續公布。
            6.交易費用不同。
            投資者在買賣封閉式基金時,在基金價格之外要支付手續費;投資者在買賣開放式基金時,則要支付申購費和贖回費。
            7.投資策略不同。
            封閉式基金在封閉期內基金規模不會減少,因此可進行長期投資,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能有效地在預定計劃內進行。
            (三)按投資標的劃分,基金可分為債券基金、股票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
            1.債券基金。
            債券基金是一種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由于債券的年利率固定,因而這類基金的風險較低,適合于穩健型投資者。債券基金的收益會受市場利率的影響,當市場利率下調時,其收益會上升;反之,則相反。
            在我國,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規定,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于債券的,為債券基金。
            2.股票基金。
            股票基金是指以上市股票為主要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基金的投資目標側重于追求資本利得和長期資本增值。股票基金是最重要的基金品種。
            按基金投資的分散化程度,可將股票基金劃分為一般股票基金和專門化股票基金。前者分散投資于各種普通股票,風險較小;后者專門投資于某一行業、某一地區的股票,風險相對較大。
            在我國,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規定,6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于股票的,為股票基金。
            3.貨幣市場基金。
            貨幣市場基金是以貨幣市場工具為投資對象的一種基金,其投資對象期限在1年以內,包括銀行短期存款、國庫券、公司債券、銀行承兌票據及商業票據等貨幣市場工具。
            在我國,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規定,僅投資于貨幣市場工具的,為貨幣市場基金。
            貨幣市場基金的優點是資本安全性高、購買限額低、流動性強、收益較高、管理費用低,有些還不收取贖回費用。因此,貨幣市場基金通常被認為是低風險的投資工具。
            按照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目前我國貨幣市場基金能夠進行投資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
            (1)現金;(2)1年以內(含1年)的銀行定期存款、大額存單;(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債券;(4)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債券回購;(5)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中央銀行票據;(6)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資產支持證券;(7)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
            貨幣市場基金不得投資于以下金融工具:(1)股票;(2)可轉換債券;(3)剩余期限超過397天的債券;(4)信用等級在AAA級以下的企業債券;(5)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A-1級或相當于A-1級的短期信用級別及其該標準以下的短期融資券;(6)流通受限的證券;(7)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禁止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4.衍生證券投資基金
            這種基金的風險大,因為衍生證券一般是高風險的投資品種。
            (四)按投資目標劃分,基金可分為成長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
            1.成長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通常將基金資產投資于信用度較高、有長期成長前景或長期盈余的所謂成長公司的股票。
            分類:穩健成長型基金和積極成長型基金。
            2.收入型基金。
            收入型基金主要投資于可帶來現金收入的有價證券,以獲取當期的最大收入為目的。
            分類:固定收入型基金和股票收入型基金。
            3.平衡型基金。
            平衡型基金將資產分別投資于兩種不同特性的證券上,并在以取得收入為目的的債券及優先股和以資本增值為目的的普通股之間進行平衡。這種基金一般將25%~50%的資產投資于債券及優先股,其余的投資于普通股。平衡型基金的特點是風險比較低,缺點是成長的潛力不大。
            (五)按投資理念不同,可分為主動型基金和被動型基金
            1.主動型基金。被動型基金是指力圖取得超越基準組合表現的基金。
            2.被動型基金。被動型基金一般選取特定指數作為追蹤對象,因此,通常又被稱為指數基金。
            指數基金的優勢是:(1)費用低廉。指數基金的管理費較低,尤其交易費用較低。(2)風險較小。由于指數基金的投資非常分散,可以完全消除投資組合的非系統風險,而且可以避免由于基金持股集中帶來的流動性風險。(3)在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中,指數基金可獲得市場平均收益率,可以為股票投資者提供比較穩定的投資回報。(4)指數基金可以作為避險套利的工具。對于投資者尤其是機構投資者來說,指數基金是他們避險套利的重要工具。由于指數基金收益率的穩定性、投資的分散性以及高流動性,特別適于社保基金等數額較大、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資金投資。
            (六)特殊類型的基金
            1.ETF。ETF是英文“Exchange Traded Funds”的簡稱,常被譯為“交易所交易基金”,上海證券交易所則將其定名為“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是一種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額可變的一種基金運作方式。ETF結合了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的運作特點,一方面可以像封閉式基金一樣在交易所二級市場進行買賣,另一方面又可以像開放式基金一樣申購、贖回。不同的是,它的申購是用一籃子股票換取ETF份額,贖回時也是換回一籃子股票而不是現金。這種交易方式使該類基金存在一、二級市場之間的套利機制,可有效防止類似封閉式基金的大幅折價現象。
            (1)ETF的產生。ETF出現于20世紀90年代初期。加拿大多倫多證券交易所于1991年推出的指數參與份額(TIPs)是嚴格意義上最早出現的ETF,但于2000年終止。現存最早的ETF是美國證券交易所(AMEX)于1993年推出的標準普爾存托憑證(SPDRs)。在亞洲,自1999年我國香港地區推出盈富基金以來,新加坡、日本、我國臺灣等地的交易所也紛紛推出了ETF產品(我國香港稱“交易所買賣基金”,我國臺灣稱“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托基金”)。2004年12月30日,我國華夏基金管理公司以上證50指數為模板,募集設立了“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簡稱 “50ETF”),并于2005年2月2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采用的是完全復制法。2006年2月21日,易方達深證1OOETF正式發行,這是深圳證券交易所推出的第一只ETF。
            (2)ETF的特點。ETF是以某一選定的指數所包含的成分證券為投資對象,依據構成指數的證券種類和比例,采用完全復制或抽樣復制的方法進行被動投資的指數型基金。ETF最大的特點是實物申購、贖回機制,即它的申購是用一籃子股票換取ETF份額,贖回時是以基金份額換回一籃子股票而不是現金。ETF有“最小申購、贖回份額”的規定,通常最小申購、贖回單位是50萬份或100萬份,申購、贖回必須以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的整數倍進行,一般只有機構投資者才有實力參與一級市場的實物申購與贖回交易。ETF實行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并存的交易制度。在一級市場,機構投資者可以在交易時間內以ETF指定的一籃子股票申購ETF份額或以ETF份額贖回一籃子股票。在二級市場,ETF與普通股票一樣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基金買入申報數量為100份或其整數倍,不足l00份的基金可以賣出,機構投資者和中小投資者都可以按市場價格進行ETF份額交易。這種雙重交易機制使ETF的二級市場價格不會過度偏離基金份額凈值,因為一、二級市場的差價會產生套利機會,而套利交易會使二級市場價格回復到基金份額凈值附近。
            2.LOF。上市開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s,LOF)是一種既可以同時在場外市場進行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又可以在交易所進行基金份額交易和基金份額申購或贖回,并通過份額轉托管機制將場外市場與場內市場有機地聯系在一起的一種開放式基金。
            盡管同樣是交易所交易的開放式基金,但就產品特性看,深圳證券交易所推出的LOF在世界范圍內具有首創性。與ETF相區別,LOF不一定采用指數基金模式,也可以是主動管理型基金;同時,申購和贖回均以現金進行,對申購和贖回沒有規模上的限制,可以在交易所申購、贖回,也可以在代銷網點進行。LOF所具有的可以在場內外申購、贖回,以及場內
            外轉托管的制度安排,使LOF不會出現封閉式基金大幅度折價交易的現象。
            3.保本基金。保本基金是指通過采用投資組合保險技術,保證投資者在投資到期時至少能夠獲得投資本金或一定回報的證券投資基金。保本基金的投資目標是在鎖定下跌風險的同時力爭有機會獲得潛在的高回報。目前,我國已有保本基金。
            4.QDⅡ基金。QDⅡ是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的境內機構投資者)的首字縮寫。QDⅡ基金是指在一國境內設立,經該國有關部門批準從事境外證券市場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投資的基金。它為國內投資者參與國際市場投資提供了便利。2007年我國推出了首批QDⅡ基金。
            5.分級基金。分級基金又被稱為“結構型基金”、“可分離交易基金”,是指在一只基金內部通過結構化的設計或安排,將普通基金份額拆分為具有不同預期收益與風險的兩類(級)或多類(級)份額并可分離上市交易的一種基金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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