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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個人貸款》第八章知識精講

          發布時間:2012-03-31 17:22  來源:個人貸款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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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章 其他個人貸款

           

          本章考點知識精講
          第一節 個人質押貸款
          一、個人質押貸款的含義
          個人質押貸款是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銀行規定條件的質物出質,向銀行申請取得一定金額的人民幣貸款,并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個人貸款業務。
          按照《物權法》第223條規定,可作為個人質押貸款的質物主要有:
          (1)匯票、支票、本票;
          (2)債券、存款單;
          (3)倉單、提單;
          (4)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5)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6)應收賬款;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二、個人質押貸款的特點
          (一)貸款風險較低,擔保方式相對安全
          由于借款人需將價值充足、變現性強的權利憑證質押給銀行,銀行貸款風險較低,擔保方式相對安全。此類貸款的風險控制重點是關注質物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變現性,因而銀行在對借款人的信用評價方面可以有所忽略。
          (二)時間短、周轉快
          個人質押貸款一般是急用貸款,要求效率較高,辦理時間短,手續簡便。
          (三)操作流程短
          個人質押貸款一般在柜臺辦理,按照對網點授權大小進行審批,同行開出的權利憑證辦理質押貸款便于核實,效率較高。同城同業、異地同業的權利憑證核實手續還要共同遵守,以防止欺詐風險。
          (四)質物范圍廣泛
          按照《物權法》第223條規定,個人有處分權的很多權利憑證都可以出質。
          三、個人質押貸款的要素
          (一)貸款對象
          個人質押貸款的對象主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1)在中國境內居住,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提供銀行認可的有效質物作質押擔保。
          (二)貸款利率
          個人質押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期限貸款利率執行,各銀行可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范圍內上下浮動。以個人憑證式國債質押的,貸款期限內如遇利率調整,貸款利率不變。
          (三)貸款期限
          對于個人質押貸款的貸款期限,一般規定不超過質物的到期日。用多項質物作質押的,貸款到期日不能超過所質押質物的最早到期日。
          (四)還款方式
          個人質押貸款還款方式包括等額本息還款法,等額本金還款法,任意還本、利隨本清法,按月還息、分次任意還本法,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法等還款方式,各銀行規定略有差別,具體還款方式由貸款銀行與借款人協商確定并在借款合同中約定。
          (五)貸款額度
          各家銀行對個人質押貸款額度的規定不盡相同,對于不同質物的個人質押貸款,其貸款額度也有所區別。
          四、個人質押貸款的操作流程
          個人質押貸款的操作流程主要包括貸款的受理和調查、審查和審批、簽約和發放、貸后與檔案管理。業務操作重點在于對質物真實性的把握和質物凍結有效性的控制。
          (一)貸款的受理和調查
          經辦人員接到客戶提出的質押貸款申請后,應對質物的有效性、真實性進行調查。檢驗質物是否已經凍結或設定質權,票面記載的事項與銀行內部的記錄是否一致。
          借款人應提供本人名下的個人活期存款賬戶作為貸款收款賬戶。經辦人員應查詢借款人提供的貸款收款賬戶戶名、身份證號,與借款人身份證件記載的內容核實一致。整理貸款申報審批資料送交貸款審核人員進行貸款審核。
          經辦人員在完成上述受理和調查工作后,應及時對質物進行質權設定。將“個人質押貸款申請表”連同質物憑證原件、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交本網點負責人或業務主管審批。
          (二)貸款的審查和審批
          審批人員收到材料后,對于符合網點審批質押貸款權限和要求的,可以由網點負責人或業務主管在本網點的審批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對不符合網點審批要求或不在網點審批權限內的,超出網點審批權限的或者網點無質押貸款授權的,根據申報材料和銀行個人貸款業務審批操作的有關規定審批。
          (三)貸款的簽約和發放
          經辦人員應按照審批意見,指導客戶填寫“個人質押貸款合同”。
          對于網點審批的,執行質權設定,貸款發放和貸款結清,解除質權必須換人操作。本網點經辦受理調查業務的柜員不得進行貸款發放操作,網點負責人或業務主管應指定其他柜員辦理貸款發放手續。
          貸款發放人員應核對質物憑證、“個人質押貸款合同”的相關要素內容是否一致,核對無誤后完成開立賬戶、劃款等賬務處理。
          (四)貸后與檔案管理
          1.檔案管理。貸款發放后,“貸款轉存憑證”的業務部門留存聯應該返回信貸部門存檔。
          2.貸后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檢查內容具體包括借款人工作單位、住址、聯系電話等信息的變更情況。并根據檢查結果及時更新借款人的信息。質物檢查內容主要包括:質物凍結的有效性檢查;質物的保管是否存在漏洞等。
          3.貸款本息回收。借款人按“個人質押貸款合同”的約定歸還貸款本息,貸款結清后,客戶憑結清證明、質押收據和本人身份證件領回質物。
          4.貸款要素變更。貸款發放后,如遇基準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和商業銀行總行有關利率管理規定進行調整;如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一般應提前向銀行提出申請;關于貸款展期問題,各家銀行視質物的不同,規定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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