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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注會考試審計強化講義20.1-貨幣資金審計概述

          發布時間:2011-09-07 22:35   來源:審計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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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招聘考試備考資料

          第 五 編 各類交易和賬戶余額的審計
            第二十章 貨幣資金的審計

            考情分析
            本章屬于考試次重點章節。本章考題特點明顯,主要以客觀題為主,考點主要圍繞庫存現金監盤、銀行存款的函證等相關內容。但是也有可能出現簡答題,例如2006年關于庫存現金監盤的簡答題,所以也要引起考生注意。
            第一節 貨幣資金審計概述
            貨幣資金是企業資產中流動性最強的一種資產,與各交易循環均直接相關,這就意味著出現錯誤的機會很多;盡管現金余額本身通常并不大,但其借貸方發生金額對余額的影響卻往往較任何賬戶都大;現金是舞弊的目的和對象,所以,其內控特別重要。
            貨幣資金內部控制
            1.崗位分工及授權批準
            (1)單位應當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單位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2)單位應當對貨幣資金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3)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申請→審批→復核→支付
            (4)單位對于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
            (5)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2.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
            (1)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2)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3)不得坐支收入。
            (4)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
            (5)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
            (6)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
            (7)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
            (8)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
            3.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1)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2)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4.監督檢查:
            貨幣資金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①貨幣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
            ②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
            ③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
            ④票據的保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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