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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稅法》知識點預習-銷售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處理

          發布時間:2011-10-17 20:18  來源:稅法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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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點十八、銷售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處理

            對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無法確定銷售額的,以固定資產凈值為銷售額。

            (7)視同銷售行為的銷售額的確定:

            ①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②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③按組成計稅價:

            A:非應稅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成本×(1+成本利潤率)

            B:應稅消費品: 組成計稅價=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具體在消費稅中講解)

            (三)含稅銷售額的換算: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注意:1.價外費用和應計入當期銷售額征稅的包裝物押金視同價稅合計,需要換算。換算的稅率為貨物稅率。

            2.組成計稅價格計算銷項稅額時不涉及換算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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