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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巫山縣林業局2011年招聘巫山林業專業

          時間:2011-05-03 23:35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優化林業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充實事業單位人員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文件精神,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擇優引進與考核聘用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共招聘10名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見 “巫山縣2011年公開招聘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 附件1)。招聘后,在我縣最低服務年限5年。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招聘條件,近三年(2009—2011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均可報名應聘(具體詳情見附件1)。
          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詳見附件1);
          5.身體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報考人員不限定崗位進行報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林業局直屬事業單位、鄉鎮林業站和國有林場或五里坡市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依次聘用(研究生優先聘用)。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1年5月3日—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報名。
          地點:
          (1)四川農業大學林學院七教110辦公室,聯系人:冉老師,電話:0835-2882338。
          西南大學招生就業處一樓辦公室,聯系人:劉老師,電話:023-68253513。
          (2)未設報名點的其他高等院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電話報名(聯系人:張老師  聯系電話:023-57685970,手機,13996591199),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到上述院校(點)報名應聘。若某高校畢業生報考人數較多,將視其情況增設報名點。
          2.報名手續: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登記照片2張;應屆生提供由學校簽章的《巫山縣2011年公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持相關證件到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通過電話報名的考生需在面試的前一天提交相關報名手續。經用人單位審查,符合條件者,進入面試。
          4.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工作采用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進行。研究生經面試合格直接聘用。
          1.面試
          面試時間:2011年5月中旬。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
          面試內容:面試內容包括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兩部分。面試分值共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2.筆試
          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和地點在面試結束時公布。
          筆試內容:崗位專業知識。
          3.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40%。
          (三)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人員按擬招聘崗位等額確定。優先確定面試合格的研究生,剩余崗位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林業局直屬事業單位、鄉鎮林業站、國有林場或五里坡市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依次確定,若并列,則按面試成績高低依次確定。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素質、現實表現等進行全面考核,并對其他條件進行復審,因考核、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并列,則按面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四)簽訂就業協議
          綜合考核合格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
          (五)公示
          協議簽訂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巫山縣人力社保局對其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擬聘用單位。
          (六)體檢
              公示合格的擬聘人員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結合本行業及崗位實際需求組織實施。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及待遇
          經考試、考核、公示、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解除人事關系。201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經考核合格擬聘用者,在2011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畢業證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督
          招考聘用工作須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考試規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考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巫山縣林業局負責解釋。
          附件:相關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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