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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重慶市梁平縣第二季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5-23 09:32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5名,其中專業技術人員21名、職員14名。專業技術人員均為專技12級及以下,職員均為9級及以下,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梁平縣2011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畢業生,符合《一覽表》中的學歷、專業、性別、資格準入等要求條件的均可報名應聘。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所報考的事業,具備良好的品行;
            (二)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或受刑事處罰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凡符合招聘范圍和條件的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崗位的需求,以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一致。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1年6月7日至6月10日
            報名地點:重慶市梁平縣梁山街道暗橋街50號縣人力社保局專技科(429室)報名,聯系電話(023)53224012。
            (三)報名資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學位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自薦書1份(含高校就業推薦書和在校學習學科成績證明書)。
            3.1寸近期免冠標準證件照片2張。
            4.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方能開考,除特殊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如達不到規定比例則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數至規定比例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1.筆試科目及分值: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分值均為100分,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加分)×50%+專業科目成績×50%。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為所報考崗位對應的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時間暫定2011年6月25日(星期六)。
           

            加分資格條件及確認:根據《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評選表彰試行辦法》(渝委組〔2008〕25號)規定,“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優秀論文獎獲得者在筆試成績中加10分,優秀論文提名獎獲得者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優秀論文入圍獎獲得者在筆試成績中加2分。考試結束后3天,考生持獲獎證書到縣人力社保局審查確認資格條件。
            2.面試:(1)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參加面試人員按擬招聘職位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達不到面試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需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時,則并列進入面試。因相關原因出現的缺額,其缺額按該職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2)參加面試人員按照相關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3)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4)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3.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
            各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求數額空缺情況,按總成績從高到低分崗位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確定為體檢人選放棄體檢資格的,可依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由縣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原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用人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并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若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缺額可依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六、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核。
            七、公示
            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由縣人力社保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八、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
            經體檢合格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對應屆考生,凡在201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規定學歷層次畢業證書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聘用及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要求
            嚴格招聘紀律。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寬、社會影響大,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若有違規違紀或弄虛作假情況,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梁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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