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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重慶市璧山縣第三季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8-09 06:39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2011年重慶璧山縣第三季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精神,經璧山縣政府研究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6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單位及崗位詳見《璧山縣2011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特殊專長的人才按規定程序批準后,可放寬至45周歲(196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6.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以及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近五年來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核、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璧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璧城街道東林大道48號,原縣人事局辦公地點底樓106室,下同),聯系電話:(023)41416290。
          3.報名手續和方法:應聘者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系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還需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到指定地點報名。
          考生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考,按各報考崗位分別競爭、聘用。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他人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相關資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查:經資格初審合格者,填寫《報名表》,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費、筆試費。擬招聘崗位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除特殊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費、筆試費。
          5.領榷準考證》。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1年9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縣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領榷準考證》。本人不能親自領取的可委托他人領取,但須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如無特殊情況,逾期未領取視為自動放棄此次考試資格。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分值各為100分,總分值200分。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考試具體內容(詳見《一覽表》)。
          筆試時間為2011年9月3日,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等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50%+《專業知識》×50%。
          (三)面試
          面試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比例達不到1:2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進入面試考生的筆試成績不低于此次招聘崗位中按1:2比例人數進入面試的最低分。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出現成績相同時,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即由主考官提問,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協調組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面試分值為100分,當場公布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體檢人眩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的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擬招聘崗

          位人數,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則根據該擬聘崗位空缺人數,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眩

           
          體檢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政審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其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工作)表現和其提供的基本情況,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做出政審考核結論。同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政審考核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仍根據該崗位空缺人數,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相應人眩
          (七)公示
          考試、體檢、政審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人力社保局按相關規定公示7天。
          (八)聘用審批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者,由用人單位與考生簽訂就業協議書,并負責組織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并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會社保障局備案。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聘用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應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四、信息發布
          筆試成績、面試通知、面試成績、總成績、體檢通知、體檢結果、政審考核、擬聘人員名單等信息,將在璧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bishan.cqpa.gov.cn)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及時查詢。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要嚴肅紀律,防止杜絕不正之風,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聘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璧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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