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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福建龍泉市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5-16 10:14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因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計劃
          龍泉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1名。具體的招聘單位、招聘職位(專業)、人數和報考條件附后。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市級機關下屬各事業單位及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非定向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1)2011年龍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龍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歷屆畢業生;
          2)龍泉市戶籍的其他社會人員(以2011年5月23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4)龍泉市機關幼兒園幼兒教師職位招聘范圍詳見招聘計劃表。
          2、鄉鎮機關下屬事業單位面向選聘到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招聘的范圍和對象為:我市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滿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仍在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
          3、鄉鎮機關下屬事業單位計生崗位面向市聘的社區工作人員招聘的范圍和對象為:我市通過考試形式進行招錄,以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任職滿3年以上且仍在社區工作的市聘社區工作人員。
          4、鄉鎮機關下屬事業單位計生崗位面向市聘的計生專干招聘的范圍和對象為:我市以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且仍在計生崗位的市聘計生專干。
          5、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需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同類撥款性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1年5月23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
          (二)報考條件
          1、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為18至35周歲(1976年5月23日至1993年5月23日期間出生),鄉鎮機關下屬事業單位計生崗位面向市聘的計生專干及面向市聘的社區工作人員招聘對象年齡不限,其他特殊要求職位詳見招聘計劃表;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4、具有招聘職位(專業)所需學歷和專業等其他資格條件;
          5、身體健康;
          6、面向選聘到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市聘的計生專干、市聘的社區工作人員招聘任職的時間和部分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年限截止到2011年5月23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三、招聘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23日--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龍泉市中山東路就業處三樓(龍泉市檢察院對面,龍泉市大學生創業就業服務中心)。
          3、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 《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戶主信息及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學歷學位證書、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時填寫報名表(可在附件中下載)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報名人員資格審核合格者按規定繳納考試考務費80元/人(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低保證明,經審核后免除報名考試費)。
          4、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龍泉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網、龍泉市政府網上予以公布。
          5、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筆試
          1、領取準考證時間:2011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筆試時間:2011年6月4日。報考人員同時攜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科目:《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二門,每門實行百分制,總分為200分。
          4、按招聘職位計劃的一定比例(招考計劃5名及以下的按1:3,6名及以上的按1:2),在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并在龍泉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網、龍泉政府網公布。
          (三)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報考龍泉市機關幼兒園幼兒教師職位的加測技能測試:音樂、舞蹈、美術等基本技能。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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