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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甘肅省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的通告

          時間:2011-06-02 11:05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共青團中央的要求,2011年繼續實施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即實施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 “選拔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三支一扶”、“選拔高校畢業生進村(社區)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五個基層服務項目。現根據實際,就我省2011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1年6月2日至5日。
              (二)志愿填報。上述五個項目(簡稱基層服務項目),只能選擇其中的一個項目報名,不能重復交叉;重復交叉報名者,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2011年5月18日至24日已報名參加“2011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教育衛生農牧旅游社會保障崗位工作” 項目(簡稱民生實事項目)考試的人員,如愿意報考“基層服務項目”、且符合相應報名條件的,本次無需再重復報名,在領取“民生實事項目”準考證時、或參加“民生實事項目”考試后3天內,由本人親自到原報名的縣區選擇填報志愿即可,但報考選聘到村任職工作的高校畢業生,須進行現場報名。
              (三)報名地點。詳見五個“基層服務項目”的《實施細則》。
              二、考試內容及時間
              (一)考試內容。五個“基層服務項目”都要進行“公共基礎知識”測試。此外,“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還要進行相應“專業基礎知識”測試。
              1、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內容為:大學思想政治、時事政治、法律常識、計算機應用知識。
              2、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內容為:文科教師崗位為中學語文、歷史、地理;理科教師崗位為中學數學、物理、化學;音體美教師崗位為相關專業知識。
              (二)考試時間。2011年6月25日:8︰30--11︰30進行公共基礎測試; 14︰00--17︰00進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
              三、錄取
              “基層服務項目”和“民生實事項目”的錄取同步進行。同時選擇了這兩個項目的考生,必須在填報志愿時注明哪個項目是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錄取時,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從第一志愿開始,由高分向低分錄取;第一志愿錄取人數不足時,再從第二志愿開始,由高分向低分錄取。
              四、其他事項
              (一)五個“基層服務項目”的具體政策規定詳見各項目的《實施細則》,由各項目牽頭部門分別負責解釋,既可電話咨詢(各《實施細則》中已公布),也可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rst.gansu.gov.cn)查詢。
              (二)各單位組織報名、考務、體檢、培訓等工作發生的費用由各級財政負擔,不向考生收取。
           
              特此通告。
          2011年選聘高校畢業生
          到村任職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中組部安排,2011年全省共選聘1438名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主要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村級團組織書記、副書記等職務。現就做好選聘工作提出如下實施細則:
              一、選聘對象
              2008年及以后畢業的省內外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已參加團中央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實施的“三支一扶”項目人員,本人自愿且具備選聘條件的,經組織推薦可參加選聘。
              二、選聘條件
              1、本科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齡不限;
              2、應屆生能如期獲得畢業證、學位證,往屆生須持《擇業通知書》,在擇業期內尚未就業且按規定已進行登記注冊;
              3、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志愿到農村基層工作;
              4、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學習成績良好;
              5、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按月發放。
              2、在村任職期間,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險,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工傷保險。
              3、在村任職滿3年、經考核合格,符合國家助學貸款償還政策規定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可申請由國家代為償還。
              4、聘用期滿、考核稱職,并經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推薦同意的,可參加面向大學生“村官”組織的公務員招考。在村任職2年以上,具備“選調生”條件和資格的,經組織推薦,可參加“選調生”統一招考。
              5、在村任職滿2年、聘用期滿3年內且考核稱職的,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6、事業單位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到村任職2年以上、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
              7、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在村任職工作時間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8、期滿留任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的,任職期間繼續享受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同時可享受同級村干部補貼。
              9、戶口可留在原戶籍所在地,也可落戶在任職縣(市、區)政府所在地或鄉鎮。
              10、工作、生活補貼和享受社會保障待遇應繳納的相關費用。中央財政人均每年補貼1.5萬元,省級財政人均每年補貼0.5萬元,不足部分由縣級財政承擔。對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發放安置費2000元。
              中組部要求,要建立健全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機制,暢通“五條出路”,即鼓勵繼續擔任村干部、擇優選拔鄉鎮和其他黨政機關公務員、扶持自主創業、引導另行擇業、支持繼續學習。具體按照《甘肅省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試行)》(甘組通字〔2010〕62號)執行。
              四、選聘程序
              1、組織報名
              2011年6月2日—6月5日在省自考辦招待所(蘭州市城關區立功巷1號,鄧家花園西側)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由本人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須持有學校就業部門出具的如期獲得畢業證、學位證證明)、擇業通知書、受表彰證書原件及上述證件復印件1份,同時須準備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填寫《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報名登記表》(表樣可從www.gszg.gov.cn下載中心一欄或www.rst.gansu.gov.cn網站下載)。
              2、資格審查
              省委組織部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證件及填報信息進行審查核實。在2010年選聘工作中因弄虛作假在組織部門備案的,取消其報名資格。6月20日在省委組織部網站(www.gszg.gov.cn下載中心一欄)公布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和領取準考證等有關事宜。
              3、考試聘用
              市(州)負責組織考試。考試時間為:6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考試課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內容包括大學思想政治、時事政治、法律常識、計算機應用知識。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省委組織部將依據分配各市(州)名額和考試成績確定擬選聘人員。尊重考生填報志愿,市(州)之間不進行調劑。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聘研究生、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優秀學生干部、受表彰獎勵 (院系級以上)和回原籍任職以及涉農專業的畢業生。經省委組織部部務會議研究后,確定正式選聘人員。
              4、體檢和培訓
              市(州)黨委組織部按照公務員錄用標準,組織選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遞補人選排序依次遞補。市(州)黨委組織部組織崗前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一周,并于7月底將選聘人員分配至縣(市、區)。8月底前,縣(市、區)與選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組織選聘人員到村任職開展工作。
              本細則由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931—8871044(報名期間用)
                        13919988587
              附: 2011年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名額分配  
           
           
          2011年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
          名 額 分 配
           
              蘭州市      60 人
              嘉峪關市    20人
              金昌市      30人
              酒泉市      73人
              張掖市      80人
              武威市      100人
              白銀市      110人
              天水市      110人
              平涼市      100人
              慶陽市      85人
              定西市      105人
              隴南市      200人
              甘南州      180人
              臨夏州      185人
           
           
          2011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工作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有關精神,今年我省繼續采取統一招考的辦法,選拔17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三支一扶”),選拔20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擔任村、社區主任助理工作(“進村社區”)。現就具體實施工作提出如下實施細則:
              一、選拔范圍
              (一)報考“三支一扶”的人員,應為2011年畢業、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的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的甘肅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報考“進村(社區)”的人員包括:
              1、2002年以來畢業后尚未就業,持《擇業通知書》并按規定進行了登記注冊的甘肅生源普通高校專科(高職)及以上畢業生。
              2、2011年畢業、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普通高校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的甘肅生源畢業生。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1年6月2日至6月5日,共4天。
              (二)報名地點:甘肅政法學院大學生活動中心(蘭州市安寧區安寧西路2號)。
              (三)報名方法及資格審查
              1、已經參加2011年5月18日至24日 “全省基層教育、衛生、農牧、旅游、社會保障崗位工作人員選拔考試”(以下簡稱“民生實事招考項目”)報名,并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符合 “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報考要求及范圍,如愿意參加報考的,本次無需再重復報名。考生在領取“民生實事招考項目”準考證時(考試前一周)或考試后3天內(6月27日至29日)在原報名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填寫《甘肅省2011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工作資格審核表》和進行報考志愿登記,選擇將“民生實事招考項目”或“三支一扶”、“進村(社區)”作為第一志愿。“民生實事招考項目”準考證同時作為“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選拔考試的準考證使用。
              2、未參加“民生實事招考項目”報名的人員,由本人到現場報名和接受資格審查。報名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統一組織協調下進行,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具體負責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按照報考條件,報考人員自愿選擇報考“三支一扶”或“進村(社區)”。
              (1)往屆畢業生須持身份證、《擇業通知書》、畢業證等證件報名。其中,確未就業但無《擇業通知書》的畢業生,持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就業報到證》(必須無具體就業單位)報名。
              (2)應屆在校畢業生報名時須持身份證、學校就業部門出具的證明(包括畢業生姓名、性別、學歷、畢業年限、專業、生源地等)、以及生源地戶籍證明(原戶籍復印件或公安部門證明)等證件。
              (3)省外院校甘肅生源的應、往屆畢業生,如果本人因故無法回生源地參加報名的,可委托親友報名,報名時除提供上述規定的證件外,還須持委托書、考生本人的電子照片(像素為寬360、高480),領取準考證時再進一步審核報考資格。
              (4)報名時,現場采集準考證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3張近期2寸彩色照片,在填寫相關表格時使用。
              3、以往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畢業生不允許參加此次招考。
              4、報考“三支一扶”或“進村(社區)”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原則上只限報考畢業生生源縣(市、區)的招考崗位。個別因婚姻發生戶籍變化的,憑結婚證、戶籍證明等有效證件,在新戶籍所在地參加報名。
              5、準考證經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蓋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內由生源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給考生。
              三、考試
              (一)內容及范圍
              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考試內容包括:大學思想政治、時事政治、法律常識、計算機應用知識。考試不指定教材,不舉辦考前輔導班。
              (二)時間
              2011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 。
              四、錄用
              招錄選拔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考試,總成績為150分(少數民族自治州及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總成績中加5分)。
              各 縣(市、區)按“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分配指標數,在指標內,先將把“三支一扶”或“進村(社區)”作為第一志愿的考生,按“公共基礎知識測試” 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指標未錄滿時,將把“三支一扶”或“進村(社區)”作為第二志愿的考生,按照成績高低進行補錄。分配指標 末位考試分數出現并列時,由各縣(市、區)采取加試方法確定人選。
              擬錄取人員名單確定后,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體檢后,報省、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錄用。
              批準錄用的“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為2年,服務期滿后,自愿留在基層工作、經考核合格的畢業生,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則安置到鄉鎮事業單位就業。批準錄用的“進村(社區)”人員,納入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范圍。
              五、經費保障
              組織考試選拔過程中所產生的工作費用,由省、市(州)財政分級負擔,各市州(縣區)組織考務、培訓、體檢等工作發生的費用由市(州)財政負擔,不得向畢業生收取。
              有關文件規定及其它詳細情況,請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網址為http://www.rst.gansu.gov.cn 。
              本細則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省人社廳:0931-8815149,8410817,8960728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甘肅省 2011年國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關于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9〕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函[2011]4號),結合省情和我省五年來“特崗計劃”實施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目標和范圍
              通 過實施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公開招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我省原“兩基”攻堅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以下農村學校任教,引導和鼓勵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創新農村學校教師補充機制,進一步解決農村學校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中 小學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2011年,我省擬在以下43個 縣(市、區)(全部為原“兩基”攻堅縣、國扶貧困縣、地震重災縣)實施“特崗計劃”。具體為:環縣、鎮原縣、寧縣、合水縣、華池縣、清水縣、武山縣、秦安縣、麥積區、張家川縣、甘谷縣、武都區、康縣、禮縣、兩當縣、成縣、徽縣、宕昌縣、西和縣、會寧縣、夏河縣、碌曲縣、迭部縣、瑪曲縣、舟曲縣、臨潭縣、卓 尼縣、積石山縣、東鄉縣、永靖縣、康樂縣、廣河縣、和政縣、臨夏縣、安定區、臨洮縣、通渭縣、漳縣、岷縣、隴西縣、渭源縣、靜寧縣、莊浪縣。全省計劃招聘農村特設崗位教師3019名,聘期3年。
              各設崗縣(市、區)擬聘人數以3月份已上報省教育廳的計劃數為準(見附件1)。
              二、基本原則
              (一)招聘工作由省教育、人社、財政、編辦等部門共同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原則。
              (二)特崗教師的安排按照學科結構和教師崗位需求,科學搭配。
              (三)特崗教師原則上安排在縣以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少數民族自治縣和少小民族縣可安排在農村生源占60%左右的縣城學校。
              (四)特崗教師實行公開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對象和條件
              (一) 特崗教師招聘對象必須為甘肅生源,以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師范類應、往屆本科畢業生為主,以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師范類應、往屆本科畢業生中具有教師資格證或取得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心理學兩門課程考試合格證者為輔,并招收少量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應屆專科畢業生。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2011年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可免試納入特崗教師管理,但必須要進行網上報名。   
              (二)符合以上條件的往屆畢業生必須為2007年暨以后畢業,尚未就業且持有《擇業通知書》。
              (三)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本科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四)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中小學文科教師崗位、中小學理科教師崗位由考生按照本人志愿選擇報考;報考中小學音體美教師崗位的考生,須為音樂、舞蹈、美術、體育類專業畢業。
              (五)招聘對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
              3、志愿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服從組織安排。
              四、實施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首先必須進行現場報名,時間為2011年6月2日至5日,共4天時間。符合條件的蘭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各自學校報名,符合條件的往屆畢業生、省外院校的甘肅籍畢業生以及蘭內高校應屆畢業生集中在西北師范大學報名。報名時須持身份證、畢業證(或學校就業指導部門開具的證明)、《擇業通知書》、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和《甘肅省2011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報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附貼近期1寸免冠彩照)。省內高校畢業生報名表由各高校自行印制并免費向畢業生發放,省外高校畢業生報名表由畢業生登錄甘肅省教育廳門戶網站(www.gsedu.cn)自行 下載。報名表由考生、設崗市(州)和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留一份。已經報考了省3000名基層學校教師招考的畢業生,可以兼報考本次特崗教師招聘考試。但不再組織現場報名,畢業生在領取準考證時或考試后3天內,由本人親自到原報名的縣(市、區)選擇填報志愿,志愿分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畢業生可以自愿選擇填報特崗和省3000名,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為特崗的畢業生。報名具體事宜請各高校與省自考辦李隴成聯系,辦公電話:0931-8585200,手機號碼:13919180067。
              2、為切實加強對特崗教師的管理服務工作,教育部開通“特崗計劃”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各設崗縣(市、區)要按照省上核定的招聘人數提前做好網上報名崗位設置等工作,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所有符合報名條件且參加了現場報名的高校畢業生必須登錄教育部特崗計劃教師招聘網(http://tg.ncss.org.cn),參照招聘縣(市、區)學科需求、崗位設置、生源要求等信息進行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6月10日—17日。已經報考省3000名教師招考的畢業生,如果選擇兼報特崗考試的也必須進行網上報名。沒有進行網絡報名的考生,將不予聘用。在報名過程中,如有網站操作相關問題,請聯系報名網站技術支持,電話:010-66092081,郵箱:tg@ncss.org.cn。
              3、原則上,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只允許在其生源地所在市(州)行政區域內跨縣市區報名,具體以各設崗縣(市、區)公布的生源要求為準。每人限報一個志愿服務縣,不作調劑。
              4、如果本人因故無法參加現場報名的,可委托親友報名,報名時除提供上述規定的證件外,還須持委托書、考生本人的電子照片(像素為寬360、高480),領取準考證時進一步審核報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
              報 名畢業生的資格初審,由負責報名的各高等學校負責,設崗縣(市、區)教育部門依據報考條件進行網上審查;兼報特崗畢業生的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工作在筆試結束考試成績公布后,與面試工作一同進行,由設崗市(州)和縣(市、區)教育部門、人社部門共同負責,并做網上復審工作。
              (三)考試(筆試)組織
              1、考試(筆試)內容
              本次考試筆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兩部分,各占150分,總分300分。
              公共基礎測試內容主要包括大學思想政治、時事政治、法律常識、計算機應用知識。
              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按文科類、理科類、音體美類分別命題考試。其中,文科類測試內容為中學語文、歷史、地理;理科類測試內容為中學數學、物理、化學;音體美類測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
              2、考試(筆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2011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公共基礎知識;6月25日下午14:00—17:00,專業基礎知識。
              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指定的地點為準。
              (四)人選確定
              筆 試成績公布后,省教育廳將劃定參考分數線,各設崗縣(市、區)要依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筆試成績,分學科按需求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并在網上進行確認,兼報特崗的畢業生中第一志愿為特崗的優先。面試工作由各設崗縣(市、區)教育、人社部門按照市(州)教育、人社部門的統一安排組織進 行。進入面試人員原則上音體美學科按各設崗縣(市、區)招聘計劃的120%掌握,其他學科按各設崗縣(市、區)招聘計劃的110%掌握。面試滿分100分。各設崗縣(市、區)擬聘用人員按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80%+面試成績×20%)和學科需求確定,并由設崗縣(市、區)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體檢,經公示后報市(州)復核。設崗市(州)教育行政部門于2011年7月22日前將審核同意擬聘用的特崗教師名單匯總(附件3)上報省教育廳,原則上本科生應占60%以上。各市(州)上報的擬聘用特崗教師,由省教育廳進行資格審核并經網上公示后報教育部。
              (五)崗前培訓與上崗
              各地要安排擬聘特崗教師參加不少于一周的崗前培訓,并在上崗前按國家規定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確保特崗教師在秋季開學時持證上崗。本年度招聘的特崗教師上崗情況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于9月底前報省教育廳。
              五、保障政策
              (一)特崗教師享受《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9]4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18號)、人事部等部門《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號)和《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33號)中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
              (二)特崗教師在聘期內,由設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給予表彰;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適合繼續在教師崗位工作的,應及時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不再列入本項目管理,自主擇業。
              (三) 本次招聘的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后自愿留在本地學校繼續任教的,經設崗市(州)教育、人社部門同意,由設崗縣(市、區)教育、人社部門組織進行崗位考核,崗位考核合格的,不進行其他考試,由設崗縣(市、區)負責落實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財政統發范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省上不再行文。
              (四)服務期滿后,崗位考核不合格和不愿留在志愿服務地學校工作的特崗教師,由其自主擇業。
              六、資金安排
              “特 崗計劃”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以中央財政為主。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用于特崗教師的工資性支出,并依據實際在崗教師人數據實核撥。特崗教師在聘任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其他津貼補貼由各縣(市、區)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凡特崗教師工資 性年收入高于國家標準的,高出部分由設崗縣(市、區)政府承擔。特崗教師工資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分本科、專科,月最低收入為國家年人均撥款標準的1/12。
              組織選拔特崗教師過程中產生的筆試等工作費用,由省財政負擔,面試費用由設崗縣(市、區)負擔,不得向畢業生收取任何費用。
              七、其他事宜
              特崗教師戶口和檔案關系原則上統一轉至工作學校所在地的縣級教師人事檔案管理部門。
              設崗縣(市、區)和學校,要為特崗教師提供相應的周轉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實施細則中涉及到的附件將在甘肅省教育廳門戶網站(www.gsedu.cn)與本實施細則一同公布。
              本細則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931-8820648
           
           
          2011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實施細則
           
              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1〕36號)要求,2011年,全省將選拔招錄53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現就選拔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選拔范圍和條件
              (一)選拔范圍。甘肅生源普通應屆大專(高職)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
              (二)報考崗位和專業條件。
              報考崗位類型分為基礎教育、醫療衛生、農業科技、基層社會管理及基層青年工作五個類型,其中報考基層青年工作崗位的畢業生必須為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只限報考畢業生生源縣(市、區)的招考崗位。除“醫療衛生”崗位限定為醫學、護理、醫學技術類相關專業外,其他崗位均不限定專業。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事宜
              1、網上注冊:6月5日前登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網” http://xibu.youth.cn,點擊“201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報名”,按提示操作完成網上注冊,并打印注冊信息表。
              2、現場報名:6月2日——3日持本人身份證及網絡注冊生成的信息表到團省委十一樓(蘭州市民主西路400號)會議室,進行信息確認及準考證照片拍攝。省外院校甘肅生源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如果本人因故無法參加現場報名的,可委托親友報名,報名時除提供上述規定的資料外,還須持委托書、考生本人的電子照片(像素為寬360、高480),領取準考證時進一步審核報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
              考生在完成網上注冊和現場報名后需將報名信息表交所在高校團委,由高校團委對考生信息進行審查,并登陸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網完成“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系統”內高校審核的有關工作。
              (三)準考證領取
              統一于6月23日在甘肅省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領取(蘭州市民主西路400號 團省委宣傳部811房間)。
              三、考試
              (一)考試內容及范圍
              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內容包括大學思想政治、時事政治、法律常識、計算機應用知識。
              (二)考試時間
              2011年6月25日8:30—11:30。
              (三)錄取方式
              按 照省就業考務辦的要求今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選拔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三支一扶”、“選拔高校畢業生進村(社區)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考試均采取筆試的方法,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評分標準。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總體水平并參 考計劃錄用指標確定。錄取時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筆試合格者,方能參加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醫院一次性進行,不復查。體檢合格者被錄取。
              四、其他事宜
              (一)報名參加“2011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教育衛生農牧旅游社會保障崗位工作” 項目考試的人員,如愿意報考“西部計劃”、且符合相應報名條件的,在領取準考證時,可從當地人社部門再次領取表格填報基層服務項目,根據意愿將 “西部計劃”填為第一、二志愿,還必須于6月5日前登陸“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網”再進行一次網上注冊報名。
              (二)外省高校甘肅籍生源報名參加西部計劃申請跨省“回原籍”服務的畢業生,必須參加本次選拔考試,否則不列在選拔范圍之內。
              (三)甘肅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參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建設兵團西部計劃志愿服務的畢業生不參加本次選拔考試,選拔方式見《2011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實施方案》。
              (四)外省籍生源來甘肅參加西部計劃的志愿者不參加本次選拔考試,服務期間待遇及優惠政策參照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辦的統一政策執行。
           
              本細則由甘肅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931-812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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