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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工作人員公告(2)

          時間:2011-06-02 10:1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2.面試(試講)
          (1)在筆試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數量和面試人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試講)人員名單,如果成績合格的人數未達上述比例要求則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試講)。
          (2)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門戶網站公布參加面試(試講)人員名單。面試(試講)時間、地點確定后,逐一通知面試(試講)人選。
          (3)面試采取試講或實操的形式。試講內容為本專業課程的內容,試講完畢接受評委提問(面試),實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試講、面試或實操按百分制計算成績,總成績=試講成績×60%+面試成績×20%+實操成績×20%(若沒有實操環節,總成績=試講成績×70%+面試成績×30%),以各評委分數之和除以評委人數得出的平均分作為面試最終成績。
          (4)學院成立面試(試講)評委小組,學院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5)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在面試(試講)前30分鐘到達面試(試講)候考室,抽簽確定面試順序。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視為放棄面試(試講)。
          (6)面試(試講)成績采用百分制,滿分為100分,一般確定60分為合格線。
          (7)考生面試完畢后,面試(試講)評委小組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成績。考生在面試成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3.綜合成績。
          筆試與面試成績按5:5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一般確定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作為擬聘人選。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并于面試(試講)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門戶網站公布名單。體檢程序及標準均遵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工作由學院組織實施。

           


          2.考察。體檢后,學院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辦法均遵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3.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遞補人選。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經我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黨委會議決定為擬聘人選后,名單在廣東組織工作網和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六)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學院試用3個月。試用合格者,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有關問題說明
          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議無效。必要時追究個人法律責任。
          招聘公告由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招聘工作由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審計室監督。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0-37395071

           

           

          附件:

           

           

          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1年人員招聘計劃表.zip
          http://www.gpc.net.cn/upload/2011_05/11052309083771.zip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zip
          http://www.gpc.net.cn/upload/2011_05/11052309107188.zip
          考生查分登記表.zip
          http://www.gpc.net.cn/upload/2011_05/11052309118727.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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