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試(試講) (1)在筆試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數量和面試人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試講)人員名單,如果成績合格的人數未達上述比例要求則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試講)。 (2)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門戶網站公布參加面試(試講)人員名單。面試(試講)時間、地點確定后,逐一通知面試(試講)人選。 (3)面試采取試講或實操的形式。試講內容為本專業課程的內容,試講完畢接受評委提問(面試),實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試講、面試或實操按百分制計算成績,總成績=試講成績×60%+面試成績×20%+實操成績×20%(若沒有實操環節,總成績=試講成績×70%+面試成績×30%),以各評委分數之和除以評委人數得出的平均分作為面試最終成績。 (4)學院成立面試(試講)評委小組,學院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5)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在面試(試講)前30分鐘到達面試(試講)候考室,抽簽確定面試順序。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視為放棄面試(試講)。 (6)面試(試講)成績采用百分制,滿分為100分,一般確定60分為合格線。 (7)考生面試完畢后,面試(試講)評委小組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成績。考生在面試成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3.綜合成績。 筆試與面試成績按5:5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一般確定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作為擬聘人選。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并于面試(試講)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門戶網站公布名單。體檢程序及標準均遵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工作由學院組織實施。
附件:
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1年人員招聘計劃表.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