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 東省星海音樂廳是廣東省文化廳直屬事業單位,主要任務:組織國內外交響樂團、民族樂團等音樂團體和音樂藝術家演出;承辦國際聲樂、器樂比賽和國際音樂藝術節;舉辦群眾演出演奏會和音樂講座;開展音樂藝術教育活動;提供音像制作服務;收藏世界音樂資料;了解國際音樂信息;提供音樂知識、信息咨詢服務。 根據國家和廣東省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我單位決定在2011年面向全國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 招聘崗位及要求
二、 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和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 招聘程序
(一) 報名
1、報名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思想品德良好,無犯罪記錄;
(2)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 以上崗位年齡要求:初級職稱以下在35周歲以下,中、副高職稱的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11年6月30日;
(4) 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與特點的工作能力;
(5)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6) 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2、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郵寄報名兩種方式。應聘者可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gdrst.gov.cn) 下載并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現場報名者須攜帶的資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及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省教育部門學歷(學位)鑒定書、獲獎證書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版免冠照片兩張,屬留學回國人員應攜帶《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國家教育部學歷 (學位)鑒定證明。郵寄報名者須將以上要求的個人資料掃描并打印紙質郵寄至我單位人事部門。
報名(郵寄)地點:廣州市二沙島晴波路33號廣東省星海音樂廳人事部309室
聯系人:孟凡娜、黃璇,電話:87352222-315
3、報名時間:
2011年6月24日—6月28日,周六、周日不接收報名。
(二) 資格審查
按照報名條件,我單位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將會電話通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同時公布在廣東省星海音樂廳主頁招聘信息欄,請報名者屆時登錄網站,查看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名單,并按時到我單位參加復審或領取筆試準考證。復審提交的資料如下:《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省教育部門學歷(學位)鑒定書、獲獎證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兩張,屬留學回國人員應攜帶《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鑒定證明等相關資料的原件與復印件。
(三) 開考條件
開考條件: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的比例不得小于2比1;若未能達到該比例,不能開考;廣州市外人員需符合廣州市入戶條件。
(四) 考試
1、考試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分按照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應聘者總成績將按照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進行排名。考試成績(100分制)達到60分為合格分數,被錄取的考生總成績務必達到合格分數線。考試內容涉及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包括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測試。
2、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我單位將組織應聘人員參加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數與應聘人員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如達不到比例,按實際合格人數參加面試),參加面試考生通過抽簽確定考試順序。我單位將成立考試評委小組負責對考試進行評分,評委小組由我單位負責人、人事部門和相關專業人士組成,人數為奇數,評委成員不少于5人。
(五) 體檢
我單位根據擬聘人數和達到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
(六) 政審考察
我單位成立公招考察小組,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七) 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對政審、體檢合格者我單位招聘工作組研究后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廣東省文化廳公眾服務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 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我單位公布聘用人員名單,并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辦理相關勞動手續。
四、 有關問題說明
(一) 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及成績,如已簽訂聘用合同視為無效。
(二) 本公告及考試成績、聘用結果都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和廣東省文化廳公眾服務網上發布。
咨詢電話:020-87352222-315(人事科)
監督電話: 020-87351922
廣東省星海音樂廳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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