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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屬下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6-14 00:1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充實人員隊伍,保障審判、執行工作順利進行,依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屬下事業單位機關服務中心(財政核撥事業單位)擬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崗位
          具體見《2011年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屬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請登陸越秀區信息網www.yuexiu.gov.cn查看。
          二、招聘人員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者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身體健康;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報考文員崗位的資格條件:
          1)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法律專業,年齡30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廣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
          2)需有三年或以上工作經歷。
          2、報考機動車駕駛員崗位的資格條件:
          1)高中或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廣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
          2)須有A1類的駕駛執照,具有良好的專業技術;
          3)需有三年或以上駕駛員工作經歷,并具有駕駛員高級技能資格。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本次采用現場報名形式。報名時間:6月25日至6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時,下午14:30至16:00時;報名地址:廣州市寺右北一街三巷1號越秀區人民法院五樓。
          2、報名時需提供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學歷證明、學位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應聘者必須對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通過考試擬聘用的人員還應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發現弄虛作假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3、報名時須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并由本人填寫《2011年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屬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4、報名時在職的,需提交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
          5、各崗位考試職位的計劃聘用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
          6、通過資格審核者交納考務費50元。因未達到規定報考人數而取消相應職位招聘的應聘者將退還已繳納的考務費;因應聘者原因未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的形式進行。滿分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
          2、筆試時間、地點:6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理論知識。
          4、筆試后,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順序與招考職位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招聘職數與筆試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參加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缺考及考試成績低于60分者除外。
          筆試成績在越秀區信息網公布。
          (三)面試
          1、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60%計入總成績。
          2、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與應聘職位的合適情況,包括口頭表達能力及判斷、分析能力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1、根據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綜合總成績,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職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2、筆試及面試合計總成績未達到60分的應聘者,不參加體檢和政審。
          3、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替補人選。
          (五)、政審
          經體檢,合格者確定政審對象。按照《廣東省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考察細則》(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政審內容主要包括遵紀守法情況、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計劃生育等方面。政審不合格或本人放棄者,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替補。
          四、公示和聘用
          1、擬聘人員名單在廣州市越秀區信息網www.yuexiu.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人員辦理相關接受手續。
          2、待遇按廣州市越秀區事業單位工勤崗位工資相關規定執行。
          3、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工齡滿一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半年,應屆畢業生或工齡未滿一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83009028
           
           
           
           
           
           
           
           
          附件:《2011年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屬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2011年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屬下事業單位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招聘單位
          職位名稱
          職位數
          專業
          職位要求
          備注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機關服務中心
          文員(普工崗位)
          2
          法律
          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30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廣州市常住戶口,三年或以上工作經歷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機關服務中心
          汽車駕駛員(普工崗位)
          1
          不限
          高中或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廣州市常住戶口,A1類駕駛執照,三年駕駛員工作經歷,駕駛員高級技能資格。
           

          廣州市越秀區委組織部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
          2011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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