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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廣州市中山紀念堂管理處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7-29 07:2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2011年廣州市中山紀念堂管理處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廣州市中山紀念堂管理處根據單位建設發展需要,招聘工勤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廣州中山紀念堂簡介
          廣州中山紀念堂是廣州人民和海外華僑為紀念偉大的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而籌資興建的紀念性建筑物。中山紀念堂是省、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是集紀念、旅游、集會和演出為一體的重要場所。2001年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2年被評為國家AAAA級旅游景點,2006年初,廣州中山紀念堂又被評為廣州“歷史名片”。
          二、擬聘崗位、人數與應聘人員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一)擬聘崗位和人數:維修電工,1人
          (二)應聘人員須具備的資格條件:應聘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以下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大專以上學歷。
          2、年齡:35歲以下。
          3、持有維修電工技師以上資格,具有維修安裝、高壓運行操作證。
          4、形象、氣質良好,語言表達清晰、有條理,身體素質好。
          5、戶籍:廣州市。
          三、招聘時間和形式
          (一)公開招聘的時間:2011年8月上旬至9月中旬
          1、報名時間:8月8日至8月12日9:00-12:00,14:00-17:00
          2、8月中旬至9月上旬進行知識技能考試(筆試和實操)、面試、考察和體檢。
          3、9月中旬確定招聘人員。
          (二)報名要求
          1、招考職位報名人數達不到1:3的比例,不開考。
          2、應聘人員所填寫資料和提供證件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
          崗位或給予行政處分;應聘人員,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招聘的形式:公開招聘
          1、采用現場報名。
          2、報名地點:廣州市東風中路259號,廣州市中山紀念堂管理處辦公室。聯系電話:83516027梁小姐
          (四)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材料: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學歷證(學位證)、資格證、在職單位意見書、計生證明(以上資料需原件、復印件各一套)、小一寸彩色近照3張、有關個人簡歷資料、《廣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報名表可直接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廣州市中山紀念堂管理處網站(http://www.zs-hall.com)”下載)。
          我處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者,方可進入筆試。
          四、考試范圍與方法
          招聘分知識技能考試和面試進行。考試包括筆試和實操。其中知識技能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占總成績的30%,實操占總成績的2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一)知識技能考試
          1、筆試
          時間:初定8月中旬,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內容:(1)《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對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內容包括:時事政治知識、黨和國家的重大方針政策、法律知識、旅游文化知識、禮儀和生活知識等。(考試內容不指定復習用書)。(2)崗位專業知識(含孫中山與中山紀念堂相關知識)。
          筆試考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成績采用百分制,成績占總成績的30%。
          2、實操
          時間:初定8月中旬,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內容:維修電工崗位專業知識。
          實操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成績占總成績的20%。
          依考試成績(筆試和實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崗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知識技能考試的成績將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廣州市中山紀念堂管理處網站(http://www.zs-hall.com)”上公布,同時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考生如對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依規定程序申請查分。
          (二)面試
          時間:2011年8月下旬,具體資格復審和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對象面試前須進行報考資格的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占總成績的50%。合格成績為60分。
          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現場告知考生。按照考試成績(筆試和實操)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
          依成績高低順序,按照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五、體檢、考察
          (一)體檢:進入體檢程序的考生,到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的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進行考察。
          考生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我處可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替補人選。
          六、聘用及相關待遇
          (一)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處領導班子集體討論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報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審批。經審批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廣州市中山紀念堂管理處網站(http://www.zs-hall.com)”上公布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示期滿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擬聘人員由異議的,依規定程序申請復查。
          (二)工資待遇按廣州市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七、有關事項
          (一)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二)在職的應聘人員應主動將應聘意向報現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并經同意。未經原單位同意而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擬聘人員屬在職人員的,應由本人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勞動人事關系后,再按規定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如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不予聘用。
          (四)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違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應聘資格的處理。
           

           


          廣州市中山紀念堂管理處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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