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惠州市海洋與漁業局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惠州市海洋與漁業局的工作需要,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的相關規定,惠州市海洋與漁業局下屬事業單位即惠州市水產科學技術研究所和惠州市海域使用測繪隊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學歷層次和專業技能相結合的原則,確保聘用人員的能力素質。
二、招聘單位簡介
(一)惠州市水產科學技術研究所,是惠州市海洋與漁業局下屬事業單位,正科級建制,經費由財政核撥。
主要職責:承擔國家、省和市等有關部門委托的水產科技任務;承擔名優新品種引進培育及養殖技術研究、科研成果中試及轉化,技術推廣等任務。
(二)惠州市海域使用測繪隊,是惠州市海洋與漁業局下屬事業單位,正科級建制,經費自籌。
主要職責:為惠州市申請使用海域的單位提供測繪服務;宗旨是配合惠州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海域使用償和許可證制度,為海洋行政主管部門科學地規劃海洋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提供準確的測繪數據。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一)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2、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操守;
3、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技能;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具體見附件。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省的有關政策和我局聘用人員規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辦法
(一)報名方式、地點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惠州市惠城區麥岸路2號惠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八樓人事科。
(二)報名時間
2011年8月17日至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三)資格審查
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資格審查,考生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戶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
②近期藍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張;
③網上下載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
六、考試
1、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為報考崗位所需的公共基礎知識和海域使用測繪、海域使用動態監管等相關知識。筆試由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有關單位命題、確定評分標準、組織評卷。
筆試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劃定入圍面試的基本分數線,筆試成績在惠州市海洋與漁業局網站上公示。
2、面試
面試由面試考評小組主持,面試考評小組由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有關人員組成,面試成績現場公布。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
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據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
面試的地點和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在規定時間內到達面試候考室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3、成績計算方法
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合成,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圍體檢的人選。
七、體檢
體檢辦法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執行。不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后確定擬聘人選。
八、組織考察(考核)
惠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考察。
九、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惠州市海洋與漁業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十、咨詢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麥岸路2號惠州市海洋與漁業局。郵政編碼:516008
聯系人:李云薇電話:2282974
傳真:0752-2274390;
投訴及監督部門電話: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科0752-2890757,2890727;
十一、其它問題的說明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必須符合招考有關要求,同時應明確是否同意服從組織安排。
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定的聘用協議無效。必要時追究個人法律責任。
惠州市海洋與漁業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一:惠州市海洋與漁業局人員招聘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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