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2011年招聘編外合同制人員簡章
一、招聘崗位和條件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愿意履行工作職責,品行端正。 (三)符合應聘職位條件。 (四)無犯罪記錄及無違反計劃生育記錄。 (五)身體健康。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本人報名或他人代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1年8月11日-1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三)報名地點: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政工科(珠海市香洲區翠景路83號香洲區人民法院611室);聯系人:杜顏英、謝明驥;聯系電話:0756-2610809、2610810 。 (四)報考者須提供以下資料: 1.填寫好的《香洲區法院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報名表》(請到珠海市香洲區法院新聞中心欄下載,雙面打印,并由本人簽名); 2.報考者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復印件留存); 3.報考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張(報名表上貼1張); 4.個人簡歷一份(貼1寸照片1張)。 (五)經審核,符合招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準予參加考試。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及考試有關事項將于2011年8月18日前在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網站公布。 (六)招聘職位人數與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2,如符合條件人數低于該比例的,則按1:2的比例相應減少招聘人數。
(七)報考者提供的資料信息必須是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考試 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 1.時間:2011年8月18日前在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網站公布; 2.地點:2011年8月18日前在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網站公布; 3.內容: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分析和寫作能力。根據所提供的命題,寫一篇500字左右的短文,時間為1小時; 4.其他:①考生憑身份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②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如遇最后一名入圍人員有同分的情況,則一并進入面試;③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珠海香洲區人民法院網公布。 五、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 1.時間:2011年8月18日前在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網站公布; 2.地點:2011年8月18日前在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網站公布; 3.內容: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素質與能力; 4.成績公布:根據總成績高低,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擇優確定考核和體檢人員名單,如遇最后一名入圍人員有同分的情況,則按面試成績的高低擇優確定。面試成績、總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相關事項在珠海市香洲區政府公眾信息網、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網公布。 六、考核 (一)考核是對進入體檢人員進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對進入考核人員報考資格條件的復核。進入考核人員須提供計劃生育證明和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因取消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替補,如遇擬替補人員總成績相同,則一并進行考核。 七、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替補,如遇擬替補人員總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體檢。 八、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網公示3日。公示期間未收到情況反映,或收到情況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九、聘用 (一)批準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員不辦理納編手續,不辦理工作關系調動,自行解決住宿。 十、其他 (一)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由區法院監察室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756-2610963。 (二)凡與報考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 (三)對違反招考紀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四)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的審查,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程序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立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五)本簡章由香洲區法院政工科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6-2610809、2610810。 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