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2011年招聘工勤人員公告
廣州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是財政核撥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機關后勤服務和物業管理工作。現因工作需要,擬公開招聘工勤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由廣州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人事處統籌安排,機關服務中心配合人事處做好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組織工作。
二、招聘的崗位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
5、具有廣州市城鎮戶口(不含從化、增城)
(二)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三、招聘對象
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29日至9月2日
2、報名方式:凡是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通過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需貼上小1寸照片),以及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及單位同意報考等證明材料的掃描電子版。報名時間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3、聯系方式:市僑辦人事處;聯系電話:81269746;電子郵箱:gzsqbrsc@126.com.
(二)考試:包括考核和面試。
1、根據報名者簡歷及有關資料進行嚴格初審,經初審符合要求的,通知前來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考官由市僑辦人事、紀檢及用人單位相關人員組成,以當場評分的方式進行。
面試時需攜帶的資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及單位同意報考等證明原件。
3、考核和面試成績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和廣州僑網公布。
(三)體檢: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總分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依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中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1〕5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可按面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五、聘用及相關待遇
(一)根據面試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對擬聘人員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進行7個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滿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任手續。
(二)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制度。
(三)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申請和應聘。
(三)招聘公告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和廣州僑網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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