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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羅湖區建筑工務局2011年公開招考雇員公告

          時間:2011-08-26 06:48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深圳市羅湖區建筑工務局2011年公開招考雇員公告
           
          為補充工作人員,我局擬公開招考2名雇員。根據《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招聘實施細則》(深人規〔2009〕4號)文件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及人數
          本次擬招聘專業技術類雇員2名,詳見招考職位表(附件1)。
          二、招考范圍
          符合本公告及具體職位條件的具有深圳市戶籍的人員均可報考。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愿意履行雇員的義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A證)或符合視同持有該合格證的人員;
          (四)符合報考職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名:
          1、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06年8月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招考過程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方法。如有報名者,請按附件2格式填寫好報名表,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1年9月1日上班時間(9:30-12:00、2:30-5:30)將相關資料及聯系電話號碼(確保能及時聯系到本人,否則后果自負)交到羅湖區建筑工務局辦公室(羅湖區湖貝路1030號老區委3樓309室)。聯系人:段天宇,82225633。
          (二)報名須提供的材料:
          1、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深圳市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A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
          2、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該表在資格初審時如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最遲應在辦理備案手續時提供該表,否則取消雇用資格)、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初審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得進入面試;
          2、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所留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4、考生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的,由區工務局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5、資格初審只是對考生提供的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區人力資源局辦理雇用手續時的審查結果為準。
          五、面試
          (一)面試形式及面試組織。
          面試由區工務局組織,試題自行命制。
          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參加面試(二者缺一不可)。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及地點由區工務局確定并通知考生。
          (三)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及排名于面試結束兩天后在深圳市羅湖區人事局網站進行公布。面試分數合格線為60分。
          面試結束后,達到分數合格線以上的人員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體檢人選。
          六、體檢、資格復審、考核和公示
          (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區工務局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資格復審及考核。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區工務局在體檢結束的15天內完成資格復審和考核。
          考核內容為擬雇人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職位的相關情況。區工務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和考核合格的擬雇人員,由區人力資源局或區工務局將擬雇人員名單在網上公示7天。
          七、辦理雇用手續
          (一)擬雇用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雇用,且不違反《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雇員管理試行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號)和《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招聘實施細則》(深人規〔2009〕4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的,由區工務局在公示結束的2個月內,辦理雇用手續。
          (二)雇用單位與雇用人員按協商、自愿原則簽定雇員合同。
          八、其它事項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齡的計算均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35周歲以下指1975年9月1日后出生)。
          (二)取得資格時間截止至2011年8月31日,只通過考試合格,未取得資格的,視為不合格。
          (三)雇員的工資福利待遇請參閱《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工資撥付與分配實施辦法》(深人發〔2004〕48號)和《關于調整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工資福利性經費核撥標準的通知》。
          (四)對在招考過程中違反我市職(雇)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五)若符合招考條件的考生超過30人,招考單位可先組織筆試,再進行面試。具體電話通知。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羅湖區建筑工務局負責解釋。
          附件:
          深圳市羅湖區建筑工務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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