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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西百色市事業單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員簡章(2)

          時間:2011-05-12 14:48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1份、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并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中的相關內容。打印中如遇到問題,請與百色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
          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是報考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打印時間: 2011年6月27日8:00—7月1日17:30。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776-2685106
          五、筆試和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及范圍
          (一)筆試
          1、筆試時間:
          2011年7月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2、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定在百色城)。
          3、筆試范圍:
          公共基礎知識》分值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范圍為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行政管理基礎知識、公文寫作與處理、科技人文基礎知識、英語知識和計算機基礎知識及我國基本國情等。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分值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范圍為基本常識、語言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
          4、成績公布:7月20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在百色人才網公布。考生憑準考證號碼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5、命題:由百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專家統一組織命題。
          (二)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
          1.進入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人員的確定
             根據招聘崗位專業的筆試分+照顧分之和從高分至低分按不少于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人選;個別崗位因報考人數少,達不到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比例的,又確實需要補充人員的,必須經招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保障
          局同意后,才能進入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程序。已確定參加的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人選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網上公示。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的考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知參加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的考生。
          2.面試的組織與實施
          各縣(區)的面試工作方案由各縣自行制定,市直事業單位的面試工作方案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并組織實施,進行面試時,要成立面試考評組。面試考官一般為7或9人,考官由用人單位、專業人員、業務主管部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員組成。招聘崗位專業性較強的,考官中專業人員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總數的三分之一。面試的分值不能超過100分,并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在面試全部結束時當場公布。
          3.專業技能測試的組織與實施
          是否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由各縣(區)、市直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確定。專業技能測試方式可采取專業筆試、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具體方式:各縣(區)的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由各縣(區)制定,市直事業單位的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制定。專業技能測試的分值不能超過100分,并計入總成績。各縣(區)的專業技能測試由各縣(區)人事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市直事業單位的由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4.監督與指導
          各縣(區)制定的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工作方案,須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人監督指導。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要到場進行指導監督,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場監督。
          5.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的命題
          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專家統一組織命題。
          (三)實行嚴格驗證制度
          進入面試或專業測試的報考者須按本《簡章》規定攜帶全部報名手續原件,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驗證時,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報考者的證件(如: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準考證等)及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報考職位條件不相符的,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報考者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負責。
          六、照顧加分及標準
          少數民族的加3分,以身份證和戶口簿上記載為準。
          總成績=公共筆試分+照顧加分+面試分(專業技能測試分)。
          七、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
          根據公共科目的筆試成績+照顧分+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專業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1.市直體檢人員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各縣(區)體檢人員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到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2.體檢標準按照桂人發〔2006〕22號和百政發〔2007〕1號文件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
          3.各縣(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體檢工作,公開考生的體檢結果。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當即要求復查,由組織體檢部門一周內聯系到符合規定條件的上一級醫院復檢一次,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逾期不予受理。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可從報考同一職位的其他人員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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