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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寧夏專用通信局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2-05-10 14:01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了加強寧夏回族自治區專用通信局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批準,寧夏專用通信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具體內容如下:
          一、招聘范圍
          具有寧夏常住戶口的人員。
          二、招聘計劃及條件
          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2名,其中:計算機網絡專業1名、無線及傳輸專業1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及學位證書,且與擬聘崗位專業一致(計算機網絡專業、無線及傳輸技術專業)。
          (四)熟悉并掌握相關專業知識,有工作經歷、取得相應專業通信工程師任職資格者優先聘用。招聘人員年齡不得超過30歲(1982年5月1日后出生),如具備研究生學歷、取得中級工程師以上任職資格者,年齡可放寬至35歲(1977年5月1日后出生);中國共產黨員優先。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三、報名方式、程序與資格初審
          招聘工作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和監督下,由自治區通信管理局同寧夏專用通信局共同組織實施。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寧夏專用通信局607室(西橋北巷95號)
          (二)報名時間:報考者須在5月5日8:00至5月30日18:00進行報名。逾期不再補報。
          聯系人:王峰 聯系電話:0951-5054599,18995067006。
          (三)報名程序與資格初審:
          報名時需攜帶以下證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相關任職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3張,現場如實填寫《寧夏專用通信局自主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
          報名時,寧夏專用通信局將依據向社會公布的招聘崗位條件,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須真實、準確、有效。報考者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核實,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筆試開考比例(該崗位招聘名額與同一崗位報考人數之比)為1:3。報名截止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寧夏專用通信局自主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四、筆試
          (一)筆試形式與內容
          筆試重點考核應聘者對具體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
          專業科目與內容:1、計算機網絡專業基礎理論;2、無線通信及傳輸技術基礎理論
          (二)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6月1日至10日,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地點:寧夏專用通信局六樓會議室
          (三)筆試時限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
          (四)劃定筆試合格線。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由寧夏專用通信局確定筆試合格分數控制線。達不到筆試合格分數控制線者,取消招聘資格。
          (五)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向應聘考生公示。
          五、資格復審與面試
          (一)資格復審:面試前,寧夏專用通信局要對進入面試人員資格進行資格復審,凡發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人員和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核實,取消報考資格。
          (二)面試方式:面試分為專業技術實際操作和現場問答兩個環節,專業技術實際操作重點考核應聘者專業技術實際操作能力。現場問答重點考核應聘者應變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
          (三)面試分值:為100分,其中,專業技術實際操作60分,現場問答40分。
          (四)面 試人員名單的確定:按招聘崗位名額與筆試(達到筆試合格分數控制線者)人數從高分到低分1 :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招聘崗位名額與筆試(達到筆試合格分數控制線者)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達不到1:3面試比例者,面試成績(100分)須 達到60分,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面試時,筆試成績出現第3名并列時,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出現并列時,須對并列者進行面試加試,面試成績以面試加試后成績為準。
          (五)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由寧夏專用通信局在面試前3天通知考生。
          (六)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寧夏專用通信局和自治區通信管理局共同組織實施。根據招聘崗位要求,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管理辦法》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手冊》制定面試方案,并在面試方案規定的時間內組織面試。
          六、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七、體檢
          (一)筆試、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二)體檢由寧夏專用通信局組織,具體時間、地點由寧夏專用通信局負責通知。
          (三) 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 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9號),并結合行業標準執行。
          (四)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復檢。
          (五)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人員,取消招聘資格。招聘單位根據空缺名額報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考察與公示
          (一)對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的人員,由寧夏專用通信局進行考察。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考察中還要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三)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從進入同一崗位的其他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考察工作結束后,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與寧夏專用通信局同時將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時間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一)考察結束后,由寧夏專用通信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花名冊》、《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登記表》各一式三份,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二)寧夏專用通信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根據《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在一個月內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實行試用期。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納入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管理,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等福利待遇。
          十、其它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寧夏專用通信局自主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寧夏專用通信局自主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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