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桂政辦發〔2005〕4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桂人發〔2006〕22號)和《玉林市事業單位公 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玉政辦發〔2008〕18號)的規定,定于2011年7月16日進行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市直事業單 位和各縣(市、區)事業單位計劃招聘1313人(詳見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及各縣市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為確保這次公開招聘考試工作能 夠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與職業道德;
(二)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崗位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五)招聘范圍:主要面向玉林市或廣西、全國招聘(部分邊遠鄉鎮的小學教師崗位在本縣市區范圍內招聘)。各個崗位的具體招聘范圍詳見招聘計劃表及各縣(市、區)發布的招聘公告。招聘范圍以戶籍所在地或高考時生源地為限;
(六)面向代課人員招聘中小學教師的報考條件詳見各縣(市、區)的招聘公告。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聘(從代課人員中招聘教師的職位除外)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打印準考證,不再進行現場報名。凡符合本簡章或有關縣(市、區)招聘公告招聘條件的報考者,登錄玉林人事人才網(http://www.ylrc.net)報名,填寫《2011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標準的1吋藍底或紅底免冠彩色正面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以下),并自行打印《2011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
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事業單位的一個崗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011年的應屆畢業生凡在今年7月15日前能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可報名參加考試。
定向委培生和在職人員須取得原委培單位和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后方能報考。
網上報名時,招聘單位根據報考者所填報的報考信息進行審核(有關報考所需的證件材料原件在進入面試入圍名單時驗證核實)。報考者必須如實填報個人的報考信息,并對報考信息的真實性承擔責任,如報考者填報的信息有誤或與實際情況不符的,由此所產生的后果與責任由報考者自負。報考者弄虛作假的,按有關規定嚴肅 處理。
從代課人員中招聘教師的報考方式按各縣(市、區)的招聘公告的有關要求辦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 2011年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網上報名填表時間:2011年6月15日—22日
(二)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玉林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的授權進入網上考試資格審查系統,依據本簡章規定的招聘資格條件在網上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兩個工作日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在網上及時反饋給報考者和玉林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報考者在網上可查看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在報名期限內,可以改報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資格審查時間:2011年6月15日—6月24日
(三)加分材料送審方式及時間
通過資格審查并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在網上下載打印《2011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原件一份,持本人身份證、報考所要求的資格證件材料和符合照顧加分的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憑選派機關證書(2009年8月參加“三支一扶”的人員,如沒有證書的可到市 人社局就業促進科辦理證明),大中專畢業生“村官”憑所在村鎮出具證明或聘用協議書并經縣市區人社局審核簽章的證明],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將加分材料送 到市直各招聘單位(詳細地址見招聘計劃表)審核確認;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將加分材料送到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逾期不送審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給予加分,責任自負。
加分材料送審時間:2011年 6月 20日—25日
(四)繳交報名考試費方式與時間:
實行現場繳交報名考試費,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憑在玉林人事人才網自行下載打印的《2011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 表》到指定地點繳交報名考試費。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統一到玉林市香莞路40號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務室(原市人事局培訓大樓一樓)繳交報名考試 費;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到縣(市、區)招聘公告指定地點繳交報名考試費。
根據玉林市物價局玉市價〔2006〕120號文件規定,每位考生須繳交報名費10元,考試費每科50元,兩科共110元。享受免除有關報名考試費用政策的報考者,應于6月27日前攜帶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本簡章指定的地點辦理免交費手續。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請到玉林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辦理免交費手續,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請到縣(市、區)人社局辦理免交費手續,逾期不辦理的不再受理。
繳交報名考試費時間:2011年6月16日—27日(公休日除外)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
已繳交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玉林人事人才網打印準考證。報考者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憑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1年7月8日—16日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 筆試共考兩科:《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每科滿分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筆試主要考查應試者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包括馬列主義基本原 理、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常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中國—東盟基本知識等;《職業能 力傾向測驗》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職業工作所應具有的一般能力,主要包括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資料分析等。每科考試時間為120 分鐘。
筆試時間:2011年7月16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4:00—16: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地點及有關事項詳見《準考證》。
本次筆試考試組織者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輔導班和發行銷售的各種考試參考書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管理機構無關。
2. 開考比例: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才予以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不能開考的,由招聘單位在資格審查結束后的2個工作日內告知報考人員。
3. 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不含報考教師的代課人員)于2011年8月中旬前在玉林人事人才網等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玉林人事人才網查詢。
報考教師的代課人員的考試成績由各縣(市、區)人社局公布。
(二)面試
1. 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照顧加分。面試人選,按用人單位計劃招聘崗位的人數,以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
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方可進入面試程序。
面試資格審核: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須按本《簡章》和各縣(市、區)公告的規定,攜帶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及全部報名材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經市直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驗證時,要認真核對報考者在報名表上填報的各項信息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 報考者的證件與材料(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執業資格證、加分證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實的,負責組織實施面試的部門有權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報考者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負責組織面試的部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網上發布面試公告(通知)。
2.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方式進行。市直事業單位結構化面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采用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或其他面試方式的市直招聘單位,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各縣(市、區)事業單位的面試工作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三)照顧加分
1.1999年至2007年,經本市的縣級組織人事部門按桂人發[1999]83號文件的規定,選聘到村級組織任“村官”(現仍在村官崗位)的大中專畢業生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
2.服務滿兩年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含2009年8月到本市服務的“三支一扶”人員)或西部志愿者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
3.面向代課人員定向招聘小學教師的照顧加分辦法由各縣(市、區)根據桂政辦發[2007]101號文件設定(詳見各縣市區的招聘公告)。
(四)同分處理辦法
筆試總成績或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學歷(學位)高者優先;學歷(學位)相同的,職稱高者優先;學歷、職稱相同的,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的日期為準)前者優先;以上均相同的,依次按畢業院校所屬的一本、二本、三本、非普通高等教育類別進行取舍。
從代課人員中定向招聘教師的同分處理辦法由各縣(市、區)確定。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招聘單位計劃招聘的崗位人數,依據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 的,報經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行。市直事業單位的由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到 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各縣(市、區)事業單位的由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主要考察報考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知識與能力、現實表現與工作實績、遵紀守法情況以及報考資格復查結果等情況。
五、公示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公示人員名單,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結果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管理權限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六、聘用待遇
通過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程序,經人社局批準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憑人社局的聘用通知到編制部門辦理入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享受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待遇。
七、招聘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做到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招聘考試工作接受紀檢監察等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監督。對招聘考試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775—2670309(市人社局)。
八、本招聘簡章由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0775—2684008 市考試辦0775—2680828
玉州 區0775—2825412 福 綿 區0775—2210510
北流 市0775—6399207 容 縣0775—5117907
陸川 縣0775—7221858 博 白 縣0775—8222648
興業 縣0775—3766651 玉東新區0775-2696613
市直招聘單位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
附件:
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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