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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玉林市玉州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3)

          時間:2011-06-15 00:01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②思想政治表現好,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行為給1分。
          ③思想政治表現好,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獲得各級黨委、政府除教育教學以外一項的榮譽或領取獨生子女證或農村雙女戶證明的給1.5分。
          ④思想政治表現好,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獲得各級黨委、政府除教育教學以外一項的榮譽同時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給2分;或思想政治表現好,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同時獲得“見義勇為”獎勵者給2分。
          以上各條件均由代課教師原任教學校出具證 明材料并由報考者提供相關的證件(含計生局的計生證明),供公招領導小組審定給分。
          2、教育教學水平加分
          1)榮譽分
          ①綜合榮譽分:對獲得縣(市、區)(含縣、市、區)以上黨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含二層機構)及教育行政部門與其他相關部門聯合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先進教育工作者、先進德育工作者、“兩基”先進工作者給予加分:獲得縣級表彰的每次加0.5分;獲得市級表彰的每次加1分;獲得自治區級以上表彰的每次加1.5分。
          ②單項榮譽分:對 獲得縣(市、區)以上(含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含二層機構)及教育行政部門與其他相關部門聯合表彰的均給予加分。如優秀少先隊輔導員、優秀青少年科技輔導員、教育科研先進工作者、體衛藝先進工作者、勤工儉學先進工作者以及縣級以上(含縣級)教研室(教科所)組織的講課比賽獲獎者:縣級表彰或獲獎的每 次加0.3分;市級表彰或獲獎的加每次0.6分,自治區級以上表彰或獲獎的每次加0.9分。
          以上各級獲獎榮譽分,同一個年度同類獎項,只計算級別或得分最高的一次,不同年度的,可累計(每年一次)。
          2)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加分(黨校系列的學歷除外):大專畢業加2分,本科畢業加4分,同時獲得學士學位者多加0.5分。
          3)專業技術職務加分:獲得中級職稱(小學高級教師、中學一級教師)的加5分,獲得助理級職稱(小學一級教師、中學二級教師)的加3分。
          注:獲獎證書必須是在原代課期間內取得,學歷和專業技術職務的取得截止到報名之日。
          3、教齡加分:
          工作滿一年1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計分,每增加滿一年遞增1.5分,具體分值如下:
          1年→1分 11年→16.0分 21年→31.0分
          2年→2.5分 12年→17.5分 22年→32.5分
          3年→4.0分 13年→19.0分 23年→34.0分
          4年→5.5分 14年→20.5分 24年→35.5分
          5年→7.0分 15年→22.0分 25年→37.0分
          6年→8.5分 16年→23.5分 26年→38.5分
          7年→10.0分 17年→25.0分 27年→40.0分
          8年→11.5分 18年→26.5分 28年→41.5分
          9年→13.0分 19年→28.0分 29年→43.0分
          10年→14.5分 20年→29.5分 30年→44.5分 ……
          以上加分項目材料,遲交或漏交的,超過報名期不予更改。
          代課人員加分情況于2011年6月25日在玉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公布欄公布7天,對加分有異議的請于2011年7月2日前向玉州區教育局人事股書面提出,由教育局、人社局組織人員共同核實。逾期不提出的,不再給予辦理。
          五、體檢及考察
          根據招聘單位計劃招聘的崗位人數,依據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其中,教師崗位的參照《廣西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主要考察報考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知識與能力、現實表現與工作實績、遵紀守法情況以及報考資格復查結果等情況。
          六、公示
          按考試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玉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七、教師選崗
          對經考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自主選擇具體崗位,崗位一經選定,不得更改。選崗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八、審批、聘用及有關待遇
          對經考試、體檢合格和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填寫《審批表》報玉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并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其中,教師崗位的人員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由玉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服務合同(含試用期,其中,原身份為代課人員的簽訂5年服務合同)。經考核不合格者,視情況延長試用期(延長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或取消聘用資格。經批準聘用的人員一律辦理入編手續,財政全額撥款的單位由區財政統一發放工資,自收自支撥款的單位由單位發放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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