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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教育局直屬中學(學校)招聘2011屆優秀畢業生簡章

          時間:2011-07-20 09:49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桂林市教育局直屬中學(學校)招聘2011屆優秀畢業生簡章
           
          根據桂林市人民政府關于轉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市政〔2006〕50號)以及國家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方針政策的精神,結合我局直屬中學(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實際需求,我校定于2011年7月招聘應屆優秀畢業生從教工作,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
          根據中小學學校編制核定工作的要求和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需要,在畢業生招聘工作中采取激勵競爭機制,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雙向選擇、競爭擇優”的用人機制。
          二、桂林市中山中學招聘崗位
          1出納1人
          三、招聘對象及報名條件要求
          (一)招聘對象: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優秀應屆畢業生,并取得相應學位、會計證。
          (二)報名條件要求
          1專業對口或相近(以畢業證為準),具有與應聘崗位一致的資格證;計算機水平等級證書,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
          2.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身心健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報名相關要求和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19 — 21日上午12:00前。
              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逾期不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地點:桂林市中山中學辦公室 聯系電話:0773-2826955
             (二)報名辦法
          1.報名者根據本《簡章》公布的學校招聘崗位及其條件選定應聘崗位,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填寫《桂林市教育局直屬中學(學校)招聘2011屆優秀畢業生報名表》(見附件1),報名時和其他有關材料一起送交招聘學校。
          2.不接受已落實工作崗位或已與其他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報名。
               ()報名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1.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驗原件,交復印件);
             2.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驗原件,交復印件);
             3.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該生在該校專業綜合測評成績排名證明或綜合考評等次;
             4. 與應聘崗位有關、證明其能力素質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會計證、畢業證、學位證、英語考試成績合格證、計算機水平等級證書等)、榮譽證書等(驗原件,交復印件)。
              五、招聘面試考核程序
             (一)學校考核
          1.招聘學校擇優確定面試考核人選。招聘學校嚴格按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對象及報名條件要求做好報名工作,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后即告知畢業生結果)。根據畢業生專業綜合測評成績、在校成績和表現情況、所獲榮譽獎項、專業特長等情況擇優確定入闈面試考核人選(每個崗位不足3人報名的需報市教育局研究確定是否進行考核)。同時告知未入闈面試考核的畢業生并做好解釋工作。
             2.招聘學校組織對入闈畢業生進行考核。報名結束后, 7月21日下午學校組織由校級領導、中層干部和會計(校級6人加會計1人)等組成的不少于7人的考核領導小組(考核領導小組名單報市教育局人事科備案),通知入闈畢業生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考核。
          3.學校考核的內容和形式:
          主要考查畢業生應聘崗位所必備的學科知識與技能、畢業生綜合素質、專業特長、情感態度、師德修養等。
          學校考核的方式為面試,面試總成績為100分。
          考生提前30分鐘用抽簽方式確定考核面試順序,面試時間為15分鐘以內。主要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等,學校考核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成績。
           具體考核方案由學校研究確定,報市教育局人事科備案。學校考核主動接受上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4.學校上報考核進入復試考核人選。在2011年7 月21日前下午18:00前,學校按學科崗位需求數量1:2的比例將進入復試考核人選材料報送市教育局人事科,由市教育局審核、組織面試后,按1:1比例擇優報送市人社局,參加市人社局組織的面試考核。
          (二)市人社局組織復試考核
          1.由市人社局按規定組織進入復試考核人選進行考核。考核的內容形式等相關事項按人社局的具體要求進行。
          (三)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程序研究確定聘用人員。
          1.根據市人社局組織復試考核的結果,市教育局黨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
          2.報送市人社局按規定程序進行體檢、考核、公示等,各方面條件合格者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協議等。
          六、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1.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的,即取消應聘資格,并通報該生所在院校就業主管部門。
          2.學校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本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凡與招聘負責人、考核組人員與考生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回避。
          3. 學校嚴格按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對發現并查實的違規違紀行為,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中山中學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73-2826955(辦公室)。
           
                                          桂林市中山中學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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