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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貴州遵義四中招考教師方案(2)

          時間:2011-05-25 10:01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1)按照公布的招考條件和要求,報名時帶相應證書,證件須持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可由他人代為報名,但必須提供以上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2)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張。
          3)報名費100元。
          (二)資格審查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后報名。
          (三)準考證發放
          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由招考工作辦公室在報名時通知考生,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領取。
          五、考試
          考試分專業基礎知識筆試和說課面試兩部分,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1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
          每個崗位報名人數須達到1:3才進行筆試,否則取消該崗位招考。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1、專業基礎知識筆試:專業基礎知識按崗位專業而定。考高中學科專業基礎知識(現行高中學科教材)。
          2、說課面試:按現行高中學科教材臨時確定說課課題。
          面試時間:2011年6月19日9:00—18:00
          筆試工作結束后,以筆試(筆試得分不得低于70分)成績從高到低排列,按不低于1:2不高于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若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每個崗位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成績合格者須達到2人才進行面試,否則取消該崗位招考。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面試。
          面試方式:以說課方式進行面試,面試按百分制評定。應聘人員以抽鑒方式確定面試順序,在指定場所準備30分鐘進入測試教室。
          3、命題
          筆試及面試的命題,在紀檢監督下采取封閉的方式進行。
          4、成績公示
          成績匯總后進行張榜公示,在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yrs.gov.cn)和遵義四中校園網(www.zysz.com.cn)上公布。
          成績咨詢電話:0852-8230905
          六、體檢
          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計算考試總成績。
          根據招考職位名額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出現不合格的從進入面試環節的人員中從高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員。
          在成績公示期滿后,嚴格按照體檢的規定和程序組織體檢人員到市人事局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人事廳、貴州省衛生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黔人發[2005]4號)文件的規定執行。學校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的5個工作日內,將體檢不合格的項目告知其本人。初次確認不合格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領導小組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體檢費用由考生自付。
          七、考核(政審)
          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招考崗位名額和綜合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核(政審)對象。在醫院確認體檢合格結論后,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對考核(政審)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寫出考核(政審)報告,并將考核(政審)結果告知被考核(政審)對象。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管理權限,經市招考工作辦公室審定,取消招考對象的擬聘用資格:
          (一)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記錄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經濟和其它問題;
          (四)發現有其它較嚴重疾病;
          (五)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
          (六)不符合招考崗位資格條件的;
          (七)經市招考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不能錄用的其它情況。
          考核(政審)中發現有不合格的,由學校將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考核(政審)人選。
          八、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遵義人事人才網等媒體進行為期為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市人事局或市教育局按規定進行調查。
          在考錄各個環節中出現爭議事項的,由遵義市直事業單位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必要時,由招考辦提請市招考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九、辦理聘用手續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規定上報遵義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招考條件、公開招考程序、公開招考結果的“三公開”制度。接受上級領導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在招考過程中嚴格考核紀律,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報主管部門處理。對違紀違規、作弊的參考人員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等處理。及時受理社會舉報,并按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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