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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河南省偃師市招錄高中教師公告

          時間:2011-05-04 22:44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推薦:洛陽偃師市2011年招錄普通高中教師報名情況登記表
            為滿足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學工作需要,緩解普通高中部分學科教師急缺問題,經偃師市政府研究同意,2011年5月初由市教育局會同監察局、編辦、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到
          河南師范大學,通過試講的辦法擇優招錄30名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現將有關招錄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錄原則  本次招錄工作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公正、透明、擇優”的原則,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擇優錄用。并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招錄范圍和對象  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2011年應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和往屆尚未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學歷人員。
            1、與招錄專業一致的師范類畢業生,且能于2011年7月底前順利拿到畢業證、學位證和相對應專業的高中教師資格證者;
            2、地理、物理、生物、歷史專業師范類畢業生生源緊缺的,可招錄非師范類畢業生,但所學專業必須與招錄專業相一致,且能于2011年7月底前順利拿到畢業證、學位證,并保證在一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專業的高中教師資格證者。
            三、招錄專業及計劃
            本次共招錄9個專業,30名教師。其中語文4名,數學5名,英語5名,物理2名,化學2名,生物4名,地理3名,歷史3名,政治2名。個別專業若出現完不成招錄計劃情況,可根據教育工作實際,招錄計劃調整到其它專業。
            四、招錄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
            2、具有現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3、截止2011年6月30日年齡在28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可放寬到32周歲);
            4、身體健康,符合國家教師資格認定條例規定的身體條件;
            5、具備教師任職的其他條件;
            6、中共黨員、學生會干部、具有高層次學歷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7、有違規違紀等不良記錄或不良信用記錄的,不得報考。
            五、招錄工作安排  1、 2011年4月26日—29日分別在偃師市教育局網站和河南師范大學等高校發布招錄信息。
            2、 2011年5月11日—13日組織應聘人員報名。
            3、 2011年5月14日—15日組織報考人員試講、簽定就業協議書。
            此次招錄考場設在河南師范大學,在有缺額的情況下,還將根據工作需要,到其他相關院校擇優招錄。凡符合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均可到河南師范大學報考。
            若招錄時間有變動或需要赴其它院校招錄,有關招錄信息會及時在偃師市教育局網站和相關高校發布。
            咨詢電話:0379—67729156。
            六、招錄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11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13日上午11:30截止報名。
            2、報名地點:河南師范大學平原樓108室。
            3、 報名辦法:本次招錄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明(均含專業證明)、就業協議書以及中共黨員、學生 會干部等相關證明(證件),按照公布時間要求到報名地點報名,往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未就業證明或報到證。報名時填寫《偃師市招錄教師報考人員基本情況登記 表》(此表可以到偃師市教育局網站下載)一式兩份,經資格審查后,進入試講程序。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錄工作全過程,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2011年7月底,錄用時仍不能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和相對應專業高中教師資格證原件者(非師范類須一年后提供對應專業高中教師資格證原件),不予錄用。
            非師范類畢業生報名者,可先電話咨詢,根據需要再到現場報名,咨詢電話:13526981155,謝老師。

           


            (二)試講
            試講共分兩部分,即講授微型課和面試。試講由專家評委在現行高中教材相應學科中隨機指定一課,考生準備20分鐘,講授15分鐘;面試在試講結束后,由專家評委隨即提問,考察考生的氣質修養以及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等方面能力。試講和面試總分100分。
            試講時間為2011年5月14日—15日,上午7:40考生報到,8:00開始,下午2:00考生報到,2:20開始,試講地點另行通知。
            (三)雙向選擇確定人選
            招錄工作組根據考生成績及招錄計劃,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初步人選,并與初步人選溝通和洽談,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簽訂就業協議。
            簽約原則:1、與考生簽訂就業協議,主要以該考生考試成績為依據(考生考試成績為該考生的試講成績和加分項目得分之和,其具體加分項目為:中共黨員加2分,學生會干部加2分),兼顧平時學業成績和考生個人意愿。2、原則上簽約對口專業師范類畢業生,個別專業師范類畢業生生源緊缺的,可簽約非師范類,但必須專業對口。
            (四)體檢
            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條例》規定的體檢標準,委托考生畢業院校醫院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報告書,錄用時連同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證件一并上交。
            (五)考核
            通過查閱考生檔案和向考生所在院(系)了解情況,掌握考生在校期間行為表現,并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復查、核實,在校期間無不良記錄或不良信用記錄,且資格復查合格者,即為擬錄用人員。
            (六)錄用
            2011年7月份,根據就業協議,經教育、人事部門審查應聘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高中教師資格證(非師范類暫時不需提供)、體檢報告書(體檢表)和就業協議后,符合錄用條件者,即錄用。編制、人事、教育、財政部門為其辦理相關手續。新錄用人員試用期1年。
            七、安置及待遇  凡被錄用人員,根據就業協議達成的意見,均安置到我市市區三所普通高中,享受國家規定的我市同等條件人員的相關待遇。
            八、招錄工作紀律   招錄工作在偃師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的指導下,在偃師市監察局的監督下,嚴格按照招錄條件和程序進行,嚴禁私自 放寬條件、簡化程序;專家評委應按照評分標準,客觀、公正地對考生進行評價,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未按照規定條件和程序招錄的,除取消考生錄用資格 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招錄責任人必要的紀律相處分。
                                      201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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