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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三門峽市湖濱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時間:2011-07-26 06:08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2011年三門峽市湖濱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三門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三人〔2005〕18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湖濱區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新農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20名。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法
          堅持德才兼備,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考,擇優聘用。采用筆試、面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報考的范圍、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報考的范圍、對象
          1、2011年6月30日之前戶籍在湖濱區轄區內的人員;
          2、2011年應屆畢業生高考錄取時為湖濱區戶籍的人員。
          3、符合下列資格和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報考的資格和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敬業愛崗,樂于奉獻;
          4、具有國家承認的普通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5、年齡要求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崗位要求;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5、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四)有關說明
          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名額比例達不到3:1的,核減或取消擬招名額。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各類新聞媒體及網站上發布公告,主要內容包括:招聘原則方法、應聘資格條件、招聘人數、報名時間、地點、方法和招聘程序等有關事項。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1日至8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3:30--6:00
          2、報名地點:湖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股(三門峽市黃河路東段湖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樓)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4、報名要求:凡符合上述條件和資格的均可報名,并填寫《2011年湖濱區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時,需攜帶以下證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和聘任證等原件、復印件2份以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本人近期同版免冠1寸照片2張(應屆畢業生須出具學校畢業證明,辦理錄用審核、審批手續時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否則,即取消錄用資格)。留學回國人員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2份。
          應聘者提供的報名證件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將隨時取消考試聘用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將進行信息采集,并根據有關規定交納報名考務費、信息采集費每人72元。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于2011年8月10日至8月12日到湖濱區人社局干部股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報名考務費收據。
          (三)筆試和面試
          筆試和面試均采取百分制。
          筆試內容:只考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的相關內容。
          筆試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崗位數以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邏輯思維及語言表達能力等。筆試有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結束后,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擬招聘崗位數以1:1.5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四)體檢和考核
          體檢由組織人事部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進行。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擬招聘崗位數以1:1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組織、人事及相關部門組織實施,主要考核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計劃生育、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和現實表現等,并形成考核定性明確的書面考核意見。被考核人員考核不合格的,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考核。
          (五)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適當途徑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憑《三門峽市湖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紀律及相關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依法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考核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追究相應的責任;從事考試、考核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按規定要求回避關系的要實行公務回避;對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者,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處罰。
          本實施意見解釋權歸湖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咨詢電話:0398-2953195

           


          湖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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